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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  971045726/szjj/2022-00279  发布机构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公开日期  2022-07-22
 文  号  眉建发〔2022〕73号  公文种类  通知
 成文日期  2022-07-20  有效性  有效

眉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眉山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眉山主城区油烟净化设备安装使用管理规定》的通知

东坡区人民政府、市级各有关部门(单位)、各餐饮服务企业:

为切实做好油烟污染防治工作,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生态环境局制定了《眉山主城区油烟净化设备安装使用管理规定》,现印发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眉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眉山市生态环境局

2022720

附件【眉山主城区油烟净化设备安装使用管理规定.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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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中共眉山市委眉山市人民政府     主办:眉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眉山市12345政务服务热线(市长热线)电话1:028-12345(眉山区域拨打)         

眉山市12345政务服务热线(市长热线)电话2: 028-38119999(非眉山区域拨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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