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眉山主城区油烟净化设备安装使用管理规定》的政策解读
一、制定背景
近年来,为打好蓝天保卫战,加强臭氧污染防治,眉山主城区开展了餐饮油烟净化设备提档升级改造工作,油烟处置率大幅提高,成效显著。为进一步规范餐饮服务单位油烟净化设备安装,明晰使用维护及监管责任,我局会同市生态环境局起草了本规定。
二、制定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饮食业环境保护技术规范》(HJ554-2010)、《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和眉山市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企事业单位餐饮油烟、涉气锅炉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眉污防攻坚办〔2022〕39号)文件。
三、制定过程
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和会议要求,结合近年来眉山主城区餐饮油烟净化设备升级改造工作实际,通过走访部分企业、相关部门(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会同市生态环境局起草了《眉山主城区油烟净化设备安装使用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2022年6月,书面征求了各县(区)政府和市生态环境局等12个部门(单位)意见,并于2022年7月网上公开征求意见,反复修改完善,最终形成《眉山主城区油烟净化设备安装使用管理规定》。
四、主要内容
规定主要包括制定依据、监管职责、相关标准、制度化管理、依法查处行为等内容。
(一)明确了市住房城乡建设局、东坡区人民政府分别牵头职责,市教育体育局、市商务局、市卫生健康委、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市文广旅局分别对口指导、督促职责。眉山高新区、岷东新区、眉山“中国泡菜城”、眉山经开区新区属地政府职责。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督促指导全市餐饮油烟污染防治工作职责。
(二)明确应当安装油烟净化设备的范围。油烟净化设备安装和油烟排放相关标准。
(三)油烟净化设备使用实行制度化管理。1.建立责任人公示制度。餐饮服务单位应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悬挂公示牌,公示牌应当明确企业名称、净化设备、经营业态、安装时间、处理风量、清洗责任人、清洗时间、监督人员等。2.建立巡查登记制度。各牵头单位应当定期或不定期对油烟净化设备运行、清洗情况进行检查,并做好记录。敦促餐饮服务单位正确使用油烟净化设备,建立维护保养台账。
(四)政府补贴安装的油烟净化设备未经同意,不得私自拆除、处置。日常使用、维护、管理由使用单位或个人负责。
(五)依据相关法律规定依法查处的行为。
《眉山主城区油烟净化设备安装使用管理规定》自2022年8月19日起施行,有效期五年,各县(区)可参照执行或制定相关政策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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