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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  971045726/szjj/2023-00045  发布机构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公开日期  2023-03-03
 文  号  眉建规〔2023〕3号  公文种类  通知
 成文日期  2023-02-28  有效性  有效

眉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眉山市建筑市场执业人员信用综合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

眉山天府新区、各县(区)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机关有关科室、局属有关单位、各相关执业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建筑市场执业人员执业行为、推进建筑行业信用体系建设,促进建筑业健康有序发展,我局修订完善了《眉山市建筑市场执业人员信用综合评价管理办法》,该办法从2023年3月15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25年3月15日。现将办法印发你们,请认真学习贯彻。


附件:眉山市建筑市场执业人员信用综合评价管理办法




眉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2月28日


附件【附件-眉山市建筑市场执业人员信用综合评价管理办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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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中共眉山市委眉山市人民政府     主办:眉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眉山市12345政务服务热线(市长热线)电话1:028-12345(眉山区域拨打)         

眉山市12345政务服务热线(市长热线)电话2: 028-38119999(非眉山区域拨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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