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971045726/szjj/2023-00045 | 发布机构 |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 公开日期 | 2023-03-03 |
文 号 | 眉建规〔2023〕3号 | 公文种类 | 通知 | ||
成文日期 | 2023-02-28 | 有效性 | 有效 |
眉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眉山市建筑市场执业人员信用综合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
眉山天府新区、各县(区)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机关有关科室、局属有关单位、各相关执业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建筑市场执业人员执业行为、推进建筑行业信用体系建设,促进建筑业健康有序发展,我局修订完善了《眉山市建筑市场执业人员信用综合评价管理办法》,该办法从2023年3月15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25年3月15日。现将办法印发你们,请认真学习贯彻。
附件:眉山市建筑市场执业人员信用综合评价管理办法
眉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2月28日
附件【附件-眉山市建筑市场执业人员信用综合评价管理办法.do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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