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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频解读:《眉山市2024年“游子归乡·乐业家乡”促进返乡农民工就业创业工作方案》

2024-02-06来源: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一、制定背景

为认真贯彻落实《2024年市政府工作报告》《2024年全市经济工作要点》相关部署要求,持续深入开展“游子归乡·乐业家乡”促进返乡农民工就业创业专项行动,抓住农民工集中返乡有利时机,尽最大努力促进其留眉就业创业,不断强化农民工服务保障,助力“1+3”主导产业等实体经济发展,促进消费拉动经济,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牵头起草了《2024年“游子归乡·乐业家乡”促进返乡农民工就业创业工作方案》,经市领导同意,以市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

二、制定依据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四川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税务局关于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率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川人社发〔2023〕9号)、《四川省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进一步促进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十三条政策措施的通知》(川人社发〔2022〕13 号)、《关于印发落实中央财政支持普惠金融发展政策实施细则的通知》(川财金〔2023〕91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农业农村部关于进一步支持重点群体创业就业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2023年第15号)等有关规定,制定本方案。

三、适用范围

适用于市政府指导天府新区眉山管委会、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级有关部门(单位)开展返乡农民工就业创业工作。

四、主要内容

《工作方案》主要包括工作目标、工作措施和工作要求三个方面的内容。

(一)工作目标。全年实现新增返乡农民工就业创业人数不少于2万人,为返乡农民工等重点群体提供创业担保贷款不少于5600万元。全年组织开展返乡农民工专场招聘会不少于100场,提供岗位5万个以上。组织返乡农民工参加技能培训不少于3000人次,开设订单班不少于30个。培育壮大5个以上地方特色劳务品牌;培养职业指导师和创业指导师不少于30名,开展职业指导和创业指导活动不少于50场次;村(社区)农民工综合服务站实现全覆盖建设。全市县乡村三级劳务服务体系建设培育率达到70%以上。

(二)工作措施。一是加强动态监测。深入摸排农民工返乡意愿、返乡计划、求职需求、技能等级等情况;对全市规模以上企业建立“一企一策”和“就业跟着项目走”工作机制。二是促就业保用工。大力开展线上线下就业促进活动,举办返乡农民工专场招聘会,结合“直播带岗”等网络招聘方式,提供“不断线、不打烊”的招聘服务。三是强化技能培训。围绕“1+3”主导产业等企业需求和返乡农民工意愿,开设技能提升培训班,按规定落实培训补贴政策。四是延续稳岗政策。继续实施失业保险稳岗返还、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工伤保险费率等稳岗政策。五是加大创业帮扶。鼓励返乡农民工从事个体经营,对符合条件的,按标准扣减有关税费,落实返乡农民工一次性创业补贴及创业担保贷款等相关政策。六是健全服务体系。建立健全县乡村三级劳务服务体系,推进村(社区)农民工综合服务站全覆盖建设,打造1个以上返乡农民工创业示范基地。

(三)工作要求。延续实施“游子归乡·乐业家乡”促进返乡农民工就业创业工作专班制度,按照“周采集、月调度、季汇报”的方式推进相关工作。继续落实就业跟踪服务机制,实时采集人员变动和返乡情况,建立返乡农民工信息需求台账。利用电视、报刊杂志、网络新媒体等渠道,大力宣传返乡农民工留眉就业岗位信息和就业创业扶持政策。市级工作专班办公室负责业务督导,对眉山天府新区、各县(区)返乡农民工就业创业工作推进情况进行调度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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