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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频解读:《眉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代水土保持工作的通知》

2023-12-20来源:市水利局

一、背景和依据

2022年12月,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新时代水土保持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22〕68号)。2023年8月,省委办公厅 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新时代水土保持工作的实施方案》(川委办发〔2023〕22号)。为推动新时代眉山水土保持工作迈上新台阶,助力眉山“三市一城”建设,根据中省有关文件精神,结合眉山实际,市政府办公室制定并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代水土保持工作的通知》(眉府办发〔2023〕16号,以下简称《通知》)。

二、主要内容

第一大点为总体要求。《通知》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提出了两个阶段的总体要求:一是到2025年,水土保持规划得到全面执行,“边治理边破坏”现象得到有效管控,治理水土流失面积143平方公里,全市水土保持率达到78.16%。二是到2035年,人为水土流失得到全面治理,治理水土流失面积433平方公里,全市水土保持率达到84.55%,生态系统水土保持功能显著增强,生态效益更加显现。

第二至第四大点为工作举措,分别是筑牢基础防线,狠抓水土流失预防保护;坚持精准施策,提高水土保持建设水平等三个方面措施。

第五大点为保障措施,包括强化组织领导、强化统筹协调、强化资金保障、强化目标考核和强化宣传教育。

三、方案亮点

《通知》结合眉山实际提出了四个明确,强力推进新时代眉山水土保持高质量发展。一是加快构建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协同、全社会参与的水土保持工作新格局。二是明确2025年底前完成我市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和水土流失严重、生态脆弱区域范围的划定。三是突出关键环节,强化人为水土流失监管。聚焦重点园区、重点行业、重点项目、重点企业抓实常态化监管。严肃查处生产建设项目未批先建、未落实水土保持措施、未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未验先投四种违法行为。压实生产建设单位水土流失防治主体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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