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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频解读:《眉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眉山市火灾事故调查处理规定的通知》

2023-06-13来源:市政府办公室


近日,市政府办公室印发了《眉山市火灾事故调查处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现解读如下:

一、起草背景。2019年3月19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消防执法改革的意见》明确要求:逐起组织调查造成人员死亡或重大社会影响的火灾,倒查工程建设、中介服务、消防产品质量、使用管理等各方主体责任,严格追究属地管理和部门监管责任,建立较大以上火灾事故调查处理信息通报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制度。制定出台《规定》,有利于强化火灾事故调查职能作用,通过查清火灾原因,分析查找火灾风险、消防安全管理漏洞和薄弱环节,有针对性地提出加强火灾防范的意见和措施,有利于防范化解重大火灾风险,有利于维护全市火灾形势稳定。

二、起草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四川省消防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关于深化消防执法改革的意见》《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四川省火灾事故调查处理实施办法》等政策文件,结合我市实际制定。

三、主要目标。出台《规定》的主要目标,是为了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全市火灾事故调查处理工作,及时总结吸取火灾事故教训,压紧压实社会单位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和各地各部门消防安全监管责任,更好地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和谐稳定发展。

四、主要内容。《规定》共六章36条。第一章:总则。明确了出台的依据、适用的范围,界定了开展火灾事故调查处理工作的权限,规定了相关单位和个人配合调查的义务。第二章:事故调查。规定了调查组的成立程序、组成部门和内设专门小组,明确了调查职责和工作纪律,确定了调查程序、时限以及火灾事故调查报告的内容等。第三章:事故处理。明确了人民政府批复的作出程序、跟踪督办等内容,规定了相关单位依据人民政府的批复,开展责任追究、防范火灾事故和落实整改措施等要求。第四章:整改处理评估。明确了较大火灾事故调查结案届满1年开展整改处理评估,规定了评估组组成、评估范围、评估程序等内容。第五章:资料规档。明确了火灾事故调查处理工作结束后应进行资料规档,规定了档案内容。第六章:附则。规定了火灾事故调查处理及评估所需工作经费的保障,以及施行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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