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山市交通运输局关于2019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2020年01月09日 17时21分     来源:市交通运输局    [字号: ] 打印

 

 

眉山市交通运输局

关于2019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我局2019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全面贯彻落实《眉山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6—2020年)》(眉委办发〔201628号),推动建设完备的综合交通运输法规体系、高效的交通运输法治实施体系、严密的交通运输法治监督体系、有力的交通运输法治保障体系,为建设环成都经济圈开放发展示范市、推动眉山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的法治保障。

现将我局法治政府建设2019年度工作总结报告如下。

一、局党组重视,工作责任层层压实

局党组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到开展法治政府部门建设与责任落实工作的紧迫性和必要性,把法治政府部门建设工作摆上了重要议事日程,及时调整并成立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政策法规科;研究制定下发了《眉山市交通运输局法治建设2019年工作要点》,明确交通运输法治政府部门建设工作的责任和阶段任务,成立工作督查和保障机制,确保工作压紧压实。

二、坚持依法履职,依法行政决策

我局全面落实依法决策、民主决策、科学决策各项规定。坚持依法行政工作集体领导,实行三重一大事项集体研究,同时,重大事项、重大决策及重要文件涉及法律、法规、规章的,必须经局政策法规科进行合法性审查。健全咨询机制,坚持常年律师顾问聘用制,从2012年开始,法律顾问常年参与合法性审查、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2019年局政策法规科会同我局常年法律顾问已对179件重大事项进行了合法性审查。依法行使职权,2019年无行政行为被审判机关、行政复议机关、行政执法监督机关撤销、变更、确认违法、责令纠正或责令履行法定职责的情况。

三、严格执法程序,推进三项制度落实

贯彻落实《四川省行政执法公示规定》《四川省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规定》和《四川省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印发了《执行交通运输行政执法公示规定 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规定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工作实施方案》,坚持用制度管人、用制度管事、用制度管权,严格执行行政执法程序规定。建立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的双随机抽查机制。制定行政执法案件审核审批制度,规范执法程序、执法文书、自由裁量权的行使,实行案件分级审核管理,坚持一案一卷、一案一议、一案一查,实行错案责任追究,坚持执行谁出错、谁担责。深入推进文明执法,推广运用说服教育、劝导示范、行政指导、行政合同、行政奖励等非强制性执法手段。

严格执行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双公示制度。2019年已在市政府网站和局微信公众号依法公示行政许可1391件、行政处罚25件、行政强制123件,公开信息包括许可事项,违法违规的主要事实、处罚种类、依据和结果等,加大对客运市场、货运市场、建设市场的监管力度和执法力度,切实维护道路运输、交通建设市场秩序。

四、加强两法衔接,实施有效监督

为深化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有效衔接,我局执法单位严格落实两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的应用,建立健全行政执法协作机制,建立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严把审核关,实施有效监督。坚持移送案件的集体讨论制度。明确承办人员的直接责任和相关负责人的领导责任,通过法制审核、案件合议、案卷评查等监督途径,做到符合条件的移送案件必须移送,避免以罚代刑现象发生。2019年共办理行政处罚105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立案标准,2019年没有涉嫌犯罪案件。

五、严格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

建立健全行政应诉制度,规范行政应诉办理程序,配备具有行政应诉知识的专职人员负责应诉工作,为贯彻落实《眉山市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暂行规定》,提高行政机关的诉讼意识和应诉能力,增强交通运输系统干部职工的法治观念,推进依法行政,我局设置了专门的行政应诉科室政策法规科,会同局常年法律顾问开展应诉工作,认真履行应诉职责,做到有诉必应,规范出庭应诉行为,自觉执行人民法院作出的生效判决和裁定,积极回应司法建议。2019年度办理行政应诉案件2件均胜诉,其中原告主动撤诉1件、省高级人民法院裁定驳回原告再审申请1件。

六、加强执法监督,全面推进执法监督信息化

国家I类新义检测站、行政执法支队执法大厅、执法车辆均实现了音频、视频全监控,监控数据存储时间3个月以上,并同步上传到市交通运输局12328信息中心;对上路执法人员全程开启执法记录仪,保障了执法过程全公开、全透明、全记录。在全市新建和改建检测站中,建成的检测站已上传监控视频和检测数据到行政执法支队监控室。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检查案件办理内网全程监控,案件办理过程全部在省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上同步运行,其办理结果及时在市政府网站和我局微信公众平台上进行公示。

七、积极推进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改革,创新执法机制

积极推进综合执法改革试点工作,适应行政程序新要求,努力形成科学、合理、高效、规范的执法体制和运行机制。201711月我局就行了交通综合执法改革试点,组建了市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支队,在局机关组建了行政审批科。整合执法职能,将市运管处、市海事局、市路政支队、市质监站的行政处罚、行政检查、行政强制事项进行整合,划入市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支队。将市运管处、市海事局、市路政支队、局机关科室的行政许可进行整合,全部划入局行政审批科。市运管处更名为市交通运输中心、市海事局更名为市地方海事中心,质监站不再设立。我市彭山区、青神县也同期实施了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改革。我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改革工作,通过了中央编办的试点验收,交通运输部法制司司长魏东2019115日、16日莅临我市,在我市专题召开了四川省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改革座谈会,会上,交通部魏东司长、厅党组成员、副厅长张勇对我市及青神县的改革试点给予了充分肯定。现在,按照市编办《关于市交通局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有关事项的批复》(眉市编办发〔201976号),依托市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支队组建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负责市本级和东坡区交通运输行政执法工作。

八、2020年工作重点

一是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聚焦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源头、过程、结果等关键环节,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

二是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全面推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和公平竞争审查制度。严格实施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做到有件必备、有备 必审、有错必纠

三是加强交通运输信用体系建设。加强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规范化管理,进一步健全联合惩戒机制。

 

 

眉山市交通运输局       

20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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