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统计局眉山调查队
关于报送法治政府建设推进情况总结的函
根据市委办、市政府办印发的《眉山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6-2020年)》(眉委办发〔2016〕26号)、市政府办印发的《眉山市人民政府2018年度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安排》(眉府办发〔2018〕19号)精神,以及市法制办《关于开展法治政府建设情况中期督查的通知》要求,国家统计局眉山调查队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中,明确的工作任务要求,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明确工作任务,落实工作责任,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推进有力,并且在2018年4月成功创建全市第二批学法用法示范机关(单位)。 现就本单位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认真梳理,进行了对照检查,将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强化法治政府建设责任,提升法治政府建设实效
(一)加强学习,强化法治队伍建设
1.突出重点,落实会前学法制度。按照本年度普法工作计划要求,结合岗位要求和培训需求,坚持全体干部集中学习培训制度、党组中心组学法制度、领导干部法制讲座制度等学习制度。通过参加集中培训或自学、以会代训,使干部职工进一步了解法治政府建设的意义。
2.丰富学习内容,强化学法用法。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统计违法违纪责任人处分建议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参加了国家统计局专题党课视频会,听取了中央党校专家对《宪法》的讲解;同时,召开对新修订的《宪法》专题学习会,在学习过程中,对宪法原文修改前后进行对比,认真学习宪法在治国理政中的重要地位,重点学习此次宪法修改部分内容。开展“依法治国、依法治省、依法治市”大学习,通过学习讨论,使干部职工进一步了解宪法修改意义,增强宪法观念。同时,建立共享书屋,新购买《四川省法治宣传挂图》、《行政执法务实与案例》、《档案法制与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法律法规全书》等12种法律法规学习书籍,为干部职工学好法用好法打下基础。
(二)完善领导学法制度,落实法治政府建设责任制
眉山调查队党组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明确队党组书记、队长为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根据主要领导工作变动的情况调整领导小组,有分管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领导、有负责具体工作的部门及人员。2018年,眉山队多次召开会议研究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中组部、中宣部、司法部关于加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的若干意见》,修订和完善党组中心组集体学法、一把手讲法、法律培训、考试考核、学法情况登记等制度,进一步完善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计划。今年,根据四川调查总队的要求,眉山调查队制定《领导干部统计法律读本》学习方案,明确学习内容、主讲人、学习时间段,并在2018年8月底完成全部学习内容,确保学习成效,把学习成果转化成实际工作,全面推动依法治市、法治眉山各项工作,促进示范单位创建工作开展。
二、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进一步提高数据真实性
2018年来,眉山调查队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作为统计执法监督检查的主体单位,眉山调查队进一步加强统计基层基础工作,对住户收支调查、农业调查、采购经理调查等调查对象,调查企业开展基层基础工作和数据质量检查,从源头上确保统计数据的真实性。
(一)开展“数据造假、买数卖数、以数谋私”专项治理
按照《中共国家统计局党组中央专项巡视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方案》,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要求和提高基础数据质量、遏制“数字上的腐败”的指示精神,中央专项巡视反馈的“数据造假、买数卖数、以数谋私”全面治理问题,开展专项治理,牢固树立“独立调查、独立上报”调查工作理念,摆正国家调查队位置,实事求是抓好与民生相关的各项统计。不断建立和完善各项统计数据监管制度,从加强调查基层基础工作入手,规范调查制度执行,加强培训,提高调查人员素质和能力,加强数据审核评估,以科学严谨的态度严把源头统计数据质量关。
(二)坚持依法决策、依法办事
一是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制度,全队重大事项必须经党组集体研究讨论、决定;二是建立单位法律顾问制度,眉山调查队继续聘请达宽律师事务所2名律师为单位常年法律顾问,重大决策进行法律咨询、法律支持;三是依法办事,坚持依法行政。在工作中,坚持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确保执法责任制、政务公开等工作有效落实。同时公开每位干部职责和电话,更好的服务于调查对象,推进调查工作的开展。四是实施行政执法责任机制,推进依法调查。根据省、市关于深化完善行政执法责任制实施工作要求,按照“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受追究”的工作原则将各项制度贯彻执行于统计执法工作各环节,积极规范执法岗位人员职权行为,杜绝执法人员的不作为或不当作为。五是进一步推进《建立统计调查关系告知书》制度,在对新增样本企业规范送达统计调查关系告知书,明确统计调查关系的同时,着力加强对样本企业的统计法律法规知识宣传,提高调查对象对自身权利和义务的认知度,增强其责任意识和统计法治意识、配合程度。
(三)强化数据质量常规监督检查
严格执行《统计法》、《统计法实施条例》、《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按照《统计执法监督监督检查办法》,认真开展统计执法监督检查工作。重点对主要畜禽监测单位,工业生产者价格调查、采购经理调查企业等专业开展统计执法检查。2018年开展统计执法监督检查,分别对4家单位、企业进行执法检查,其中,根据执法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行为,依法对1家企业进行立案,并依法、按程序对该企业进行处罚,确保统计数据的真实性。同时,执法案件办理完结后,及时对相关资料进行收集、整理,按照“材料齐全、排列有序、装订整齐、便于查阅”的原则立卷归档,并按四川调查总队要求送审备案。
(四)积极参加全国全省“双随机”执法检查工作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央领导同志关于统计工作重要批示精神,把提高统计数据质量的工作落到实处。2018年,1名执法业务骨干参加国家统计局组织的企业执法检查;2名统计执法业务骨干人员被抽中参加四川调查总队开展“双随机”执法检查,队领导全力支持。通过参与此项工作,达到很好的效果,为眉山队在今后的执法监督检查工作中积累了宝贵的经验。
(五)配合市人大开展贯彻统计法执法检查工作
为全面了解统计法贯彻落实情况,监督和促进政府、部门依法统计,进一步推动统计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落实,深化统计体制改革,建立和完善适应新常态新要求的现代统计体系,2018年5月中旬省人大财经委到眉山开展统计法贯彻落实情况的执法检查工作,眉山调查队积极配合参与检查工作,并就眉山调查队贯彻落实统计法情况上报汇报材料。
三、多措并举提高普法教育针对性和覆盖面
(一)深入开展“法律七进”和“依法治市”活动
积极抓好“法律七进”活动,送法到基层。眉山调查队组织精干力量到乡镇、社区、企业、调查点开展统计法治宣讲。组织队干部职工到企业、乡镇、调查对象等开展法律知识宣讲达60余次,全面提升了基层、广大群众对统计法律法规知识的认识。全力推进“依法治市”活动开展,确保调查单位、对象全知晓。结合调查工作实际,建立队领导联系部分调查企业、调查点及调查户和联系村(户)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机制。队领导带队到35家调查企业,300多个基层调查点和160多个调查户及联系村(户)开展了法律法规宣传教育,着重对统计法律法规进行宣传,力争做到“依法治市”家喻户晓。
(二)落实“谁执法、谁普法”工作机制
深入开展“七五”统计普法宣传教育活动,进一步“弘扬法治精神、深化统计改革、全面依法统计、保障数据质量”,眉山调查队多种形式开展统计法治宣传教育活动。一是制作“七五”普法统计法治宣传专栏,着重对宪法意义,统计纪律红线(26个不得)进行宣传;二是利用微信宣传,通过有声有色的形式,对统计法、宪法进行宣传,扩大宣传影响力度,推送有关法律法规的微信。三是采取“送法到基层”形式,在企业开展统计调查工作、深入调查点进行记账指导之机,由眉山调查队普法工作人员对企业领导、主管、统计人员、记账户进行统计法治宣传,为他们送去了统计法律法规宣传手册,普法读物、普法用品进一步提高调查对象配合度,活动中,共发放统计法律法规宣传资料1500余本(张)、印有统计法的宣传品1200份,接受群众咨询、对群众宣讲350人(次)。
四、加强新形势下统计法治工作研究
根据统计法治建设工作发展形势需要,积极探索在信息化和网络条件下开展统计法治建设工作的有效途径,通过调查研究,对目前统计法治建设、宣传、执法工作现状、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进行研究思考,提出了“严评审”相结合的统计执法工作手段,针对基层统计法制建设较薄弱的现状,通过调研撰写了《新形势下探索基层统计法治宣传方式的几点做法》调研文章。同时请聘请的常年法律顾问来指导、研讨新常态下法律法规建设工作,为加强改进统计法治工作提供参考。
五、存在的不足和改进措施
眉山调查队通过“七五”普法、统计法治建设、依法治市工作开展,进一步推动了本单位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但存在对基层普法、统计法治宣传教育普及面、创新手段等工作还需进一步加强,法治政府建设需向深度、广度推进等多种问题和不足。
为此,一是要进一步强化统计法治人员力量的整合,增加统计法治宣传骨干,积极研究探索“柔性执法”;二是要把普法重点面向基层、企业,积极加强与基层统计调查人员、调查对象的沟通交流、宣传教育,重点是要强化他们的统计法治意识,依法统计调查。三是开展统计法治宣传活动要创新,充分利用网络、微信等新的信息手段,面向社会开展多种形式的统计法律法规宣传,强化公众的统计法律意识。进一步加强对基层统计调查人员统计法律法规知识培训,根据调查工作特点,在业务培训中加入法律法规知识学习,在基础工作检查中现场学习教育,以此作为普法宣传、强化基层基础工作的一个中心举措抓实抓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