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山市人民政府关于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开展情况的报告
2024年02月02日 16时53分     来源:眉山市人民政府    [字号: ] 打印

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的通知》(厅字〔201928号)要求,现将我市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强化组织领导

市政府始终突出政治引领,坚持把党的领导贯彻到法治政府建设全过程各方面。一是注重学习引领。坚持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持续推动各级政府常务会议、各级各部门(单位)业务培训班等常态化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教育。认真落实市政府常务会议学法制度,2023年,共专题学习行政复议法、湿地保护法等13部法律法规。二是加强部署推动。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切实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专题研究推动行政立法、行政执法等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中的重大事项,制定《眉山市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安排》,加强对法治政府建设的总体部署和整体推进。三是狠抓任务落实。全面推广应用依法行政“法治账图”,开展法治政府示范创建,组织对《眉山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实施情况进行中期督导,推动法治政府建设阶段性目标任务落地见效。洪雅县获评全省首批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县,东坡区政府“传承‘三苏’文化,构建政府治理‘人文·法治’新范式”工作申报全国第三批法治政府建设单项示范项目,已通过省级复评。

二、优化法治营商环境

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充分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重要作用。一是依法履行政府职能。推动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制定《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开展违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典型案例排查,市发展改革委“统筹一体推进项目审批提速增效”工作经验全国交流。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全面提升“一网通办”能力,全市建立知识产权维权工作中心(站、点)229个。电子证照生成量超过15万份,行政审批实现电子印章化。二是打造更优营商环境。制定优化营商环境重点任务清单,以评促改推动任务落实,眉山市在全省2022年营商环境测评中继续保持优秀等次。坚持包容审慎监管,对21个市级行政执法部门(单位)分类制定检查事项目录。市交通运输局“开展道路运输从业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案例,入选全国“减证便民”十大典型案例。三是优化政务服务方式。深化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建设,进一步拓展政务通办范围。全市17个乡(镇、街道)成功创建省级示范便民服务中心,4个基层便民服务中心和供销合作社合力创建全省首批“政务服务+供销”试点示范单位。“成德眉资”241个政务服务事项无差别受理。

三、健全法治制度体系

坚持立法先行,深入推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不断夯实依法行政法治保障基础。一是推进重点领域立法。紧盯发展需要和群众关切,出台《眉山市黑龙滩水库保护条例》,依法全面规范区域开发建设行为。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眉山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草案)》《眉山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草案)》,起草《眉山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草案)》,开展海绵城市建设管理、餐厨垃圾管理立法调研。二是规范行政决策程序。加强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制管理,编制《眉山市人民政府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并向社会公开。试点推动自然资源领域合法性审查要点指南编制和乡(镇、街道)合法性审查工作。2023年,市政府14项重大行政决策均严格执行调查研究、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等决策程序。三是强化备案监督管理。向省政府、市人大常委会报备2023市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4件,合法率100%;及时备案审查天府新区眉山管委会、各县(区)人民政府和市级各部门(单位)行政规范性文件,组织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交叉审查,提出审查意见86条,督导制定机关全部完成整改,切实维护法律权威。完成20142022年市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清理结果向社会公布。

四、提升行政执法水平

深入推进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完善行政执法工作机制,不断提升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水平。一是深化基层综合执法改革。实施乡(镇、街道)综合执法片区化、派驻机构属地化管理,持续深化“网格发现、乡镇主体、片区协调、县区统筹”基层综合行政执法体系建设。试点开展规范行政执法人员编制管理工作,新增乡(镇、街道)执法人员962名,形成“一支队伍管执法”的强大合力。二是开展重点专项执法。深入开展“春雷行动”“铁拳行动”“强安2023”等专项执法行动,强力推进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着力整治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食品药品、安全生产等领域突出问题。2023年,全市行政执法队伍共立案查处各类违法案件1600余件,洪雅县市场监管局获评省级“春雷行动2023”成绩突出单位。三是强化执法监督保障。实施“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深入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推动行政执法质效全面提升,市财政局获评全省行政执法标准化建设先进集体。鼓励引导符合条件的干部考取综合执法资格证,全市共1209人通过执法考试,审核办证1071件。开展涉企行政执法案卷大评查专项行动,评查案卷309份。举办全市行政复议应诉暨执法协调监督业务培训班,提升复议应诉和行政执法工作水平。

五、完善依法治理能力

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防范风险、应对挑战的能力,着力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一是依法接受制约监督。定期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办理市人大代表建议176 件、市政协提案221件,办复率、满意率100%。聚焦粮食生产、财政资金等重点领域,完成审计项目42个。市委、市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政务信息1.6万余条,办结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125件,保持零纠错、零败诉。二是预防化解各类风险。加强应急预案体系建设,编制、修订市级预案55个,实施应急演练5000余场。完善多警种、多部门(单位)应急响应联动机制,保障成都大运会圆满举行。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2023年涉及市级部门(单位)的行政复议案件调撤率达33.3%,经复议后被诉讼的案件比例仅15%,同比下降11%。三是切实增强治理能力。打造“三苏故里·善治眉州”社会治理品牌,建成县级一站式多元解纷中心6个、乡级中心65个,眉山市被确定为全国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合格城市,“保调赔防诉”医疗纠纷预防机制获评全国优秀创新经验。纵深推进“八五”普法,全市3万余名国家工作人员完成线上学法考法。创建省级“枫桥式公安派出所”5个、“枫桥式司法所”6个,“五调融合”涉农产品纠纷化解机制获评全国“枫桥式工作法”,全省“枫桥式司法所”创建现场经验交流会在眉山召开。

过去一年,全市法治政府建设在市委的坚强领导和市人大常委会的监督关心下,取得一些成绩,但仍存在一些差距,主要表现在行政立法实效性还需加强,乡(镇、街道)合法性审查工作还需深化,行政执法效能还需提升等。下一步,市政府将持续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健全完善法治政府建设制度机制,强化依法行政理念教育,提升行政立法工作质效,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以高水平法治政府建设护航眉山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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