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山市人民政府
关于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
市人大常委会:
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的通知》(厅字〔2019〕28号)要求,现将我市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强化政治担当,切实履行法治政府建设责任。一是增强政治自觉。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和省上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系列重大决策部署,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贯穿到法治政府建设全过程,将法治政府建设作为推进全面依法治市的重点任务和主体工程,摆在全局重要位置,推动治眉兴眉各项工作纳入法治轨道。二是坚持高位推动。作为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市政府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切实履行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重点工作亲自安排、亲自部署,及时听取情况汇报,协调解决重大问题。常态化推进市政府常务会议会前学法,开展会前学法12次,切实提升领导干部法治意识。三是强化工作落实。严格落实年度报告制度,主动向社会公开。对天府新区眉山管委会、各县(区)人民政府和市级部门(单位)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督查。坚持将依法行政纳入年度目标绩效管理,推动工作落地落实。积极参与第二批国家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统筹制定2021—2025年示范创建计划,推动创建工作有力有序开展。
(二)优化决策机制,深入推进依法民主决策。一是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市本级19件重大行政决策,均严格执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对决策全过程进行记录并归档,确保重大行政决策依法依规进行。二是统筹推进党政法律顾问工作。圆满完成法律顾问换届工作,遴选聘任18名党政法律顾问。全年市党政法律顾问为市委、市政府领导接待来访群众提供法律服务49人次,参加专题研究论证会7次,出具法律意见书68份。三是广泛汇集民意民智。在市政府门户网站设置“决策公开”专栏,充分听取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意见建议,及时反馈意见采纳情况,公开决策结果,全年开展决策事项民意征集123次。
(三)致力良法善治,不断完善法治体系建设。一是加强重点领域立法。深入贯彻落实新时代地方立法工作要求,科学制定年度立法计划。聚焦城乡建设与管理、生态环境保护和历史文化保护工作,制定出台《眉山市城市园林绿化管理办法》,审议通过《眉山市农贸市场建设管理条例(草案)》。二是开展区域协同立法。按照成德眉资同城化和区域协同立法要求,与成都市、德阳市、资阳市协同开展大气污染防治地方立法,启动《眉山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地方立法工作,完成草案初稿。三是强化规范性文件管理。梳理涉及长江流域保护的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45件,按规定程序废止6件,拟修订2件。梳理涉及行政处罚法的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42件,拟修订2件。全年向省政府、市人大常委会报备市政府规范性文件13件,备案审查县(区)政府和市级部门报送的规范性文件140件。
(四)聚焦公平正义,严格公正文明执法。一是探索行政执法全新模式。创新构建“网格发现、乡镇主体、片区协调、县(区)统筹”的乡镇综合执法体系,采取“固定制”“常驻制”“联系制”相结合的方式,有效整合乡镇、派出机构和县(区)部门执法力量。洪雅县创新设立3个综合行政执法分局,推动执法工作向基层延伸。丹棱县创新建立“四个一”工作机制,工作经验被《四川改革动态》专刊推广。二是加强行政执法标准化建设。严格落实行政执法流程标准、文书标准,打造“教科书式”执法。持续开展人民群众最不满意行政执法突出问题承诺整改,依法办理占道经营等典型案例,以点带面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探索执法管理新模式,眉山市流动商贩“四定”管理模式被新华社写入全面依法治国新成就综述。三是强化行政执法队伍建设。扎实开展行政执法大学习大练兵活动,组织近5000名行政执法人员参加学习考试。组织开展行政执法人员技能大比武活动,市交通运输局代表队荣获全省行政执法大比武比赛二等奖。
(五)深化改革引领,持续优化法治营商环境。一是大力推进简政放权。严格执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全面落实“非禁即入”。深化“证照分离”改革,分类推进全市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全覆盖清单管理。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对全市保留证明事项清单实行动态调整,完善办事指南、规范办事流程,全市共办理告知承诺事项4879件。二是不断提高监管水平。严格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机制,明确68项重点领域联查事项,对776个执法对象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检查。推进信用监管制度改革,建成投运眉山市社会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归集各类数据1350多万条,将企业信用信息、不良行为信息等作为投标资格审查评标的重要依据。三是持续提升服务质效。实施“眉山速度”“眉山服务”“眉山成本”“眉山诚信”四大示范工程,最大限度提高办事效率,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强力推进“一网通办”下的“最多跑一次”改革,打造“眉事无忧”“苏心办”等政务服务品牌。设立“办不成事”反映窗口和营商环境监测点,畅通群众办事渠道。开展高频政务服务事项跨区域通办,推动132个事项“跨省通办”、210个事项“川渝通办”,100个事项“成德眉资”同城化无差别办理。
(六)自觉接受监督,自觉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一是自觉接受市人大和市政协监督。及时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全年办理市人大代表建议145件,办理市政协委员提案164件,满意率100%。围绕法治政府建设、优化法治营商环境、强化规范性文件制定等重点工作,抓实市人大审议意见办理工作,确保质效。二是依法开展行政监督。推进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强化机构设置、人员配备,改革工作走在全省前列。严格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规定,2021年办理市政府行政复议案件92件、行政应诉案件165件,复议后应诉案件实现“零败诉”。发挥审计监督作用,聚焦民生保障、生态环境保护等重点领域开展专项审计调查,2021年完成审计项目25个,查出违规金额12.3577亿元、管理不规范金额95.9506亿元,移送问题线索19件,促进财政增收节支0.2684亿元。三是广泛接受群众监督。全年通过市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18635条,依法办理群众向市政府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79件,按期答复率100%。切实办好《眉山市人民政府公报》,打造权威、规范、便民的政务公开平台。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法治意识有待进一步加强。个别乡镇(街道)、县(区)和市级部门负责人法治意识不强,存在重经济发展轻法治建设的问题,综合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有待提高。
(二)法治力量有待进一步加强。法治政府建设任务繁重,各相关部门(单位)从事法治政府建设的人员数量较少且流动性较大,与其承担的工作职责和任务不相适应。
(三)法治素养有待进一步加强。个别基层部门(单位)在合法性审查(审核)过程中,工作人员专业化程度不高,对重大行政决策、重大合同事项审核把关方面,存在程序不规范等问题,审查把关的质量有待提高。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开启法治政府建设新篇章。对标中央和省上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结合眉山市“十四五”规划和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实际,制定出台《眉山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推动眉山法治政府建设迈向新征程。
(二)大力推进法治政府示范创建。常态化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组织参与省级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积极推广法治政府建设经验做法和先进典型,以创建促提高,以示范带发展,推动法治政府建设整体提升。
(三)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进一步落实行政执法“三个办法”,把好行政执法主体入口关。坚持行政执法标准流程,严格落实重大行政执法事项负责人集体讨论制度,加大重点领域和群众反映强烈的行政执法突出问题整改力度。
(四)推进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推动行政复议职责整合、编制资源调配,确保全面完成改革任务。强化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做到“应出尽出”“出庭出声”。
特此报告。
眉山市人民政府
2022年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