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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对市政协五届三次会议第138号提案答复的函
2023-08-30 17:54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审核人:

眉人社函〔2023〕50号                    签发人:徐智勇



眉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对市政协五届三次会议第138号提案答复的函


支永刚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培养材料、医药方面初级专业技术人才的建议》(第138号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人才政策不明确、不稳定的建议

近年来,为引导人才资源向重点产业流动,我市制定《眉山市人才发展“十四五”规划》,支持各园区、县(区)聚焦地方主导产业,持续推进新能源新材料、电子信息、机械及高端装备制造、生物医药等产业人才队伍建设,建设各具特色、优势彰显的人才聚集地;为支持重点企业用工保障,出台《切实做好“1+3”主导产业发展用工保障工作的若干政策措施》,引导市外就业的技能人才回流返乡就业,在享受一次性稳岗补贴、社保补贴基础上,给予最高5000元/人的生活补贴;为支持科技领军人才创新创造,围绕新能源新材料、电子信息、机械及高端装备制造、生物医药等产业,制定“支持科技创新16条”,统筹1.88亿资金重点支持创新平台建设、核心技术攻关、科技成果转化、激发引才活力等方面;为加强人才安居保障,落实住房优惠政策,为符合条件的青年人才提供减免租金的人才公寓,享受办理公积金业务可贷可取,贷款最高100万元。

下一步,市委人才办将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对人才工作的重要部署,紧紧围绕“1+3+N”全省人才发展雁阵格局,扎实推进成眉人才协同“桥头堡”建设、实施“万硕千博兴眉山”工程、建强科技创新平台、强化校地产学研用合作等重点工作,吸引更多优秀人才来眉就业创业。

二、关于管理思想观念没有完全随着眉山发展而转变的建议

近年来,我局持续推进“放管服”改革。2016年起,依托“眉山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网络培训网”,及时公布职称政策、职称任职文件等,简化、公开办事指南,基本实现了职称评审申报、证书办理等“最多跑一次”目标。2018年起,积极推进职称区域合作,已实现了和重庆市、成都平原经济区7市跨区域职称互认。2018年起,职称申报不再要求申报人员提交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我局虽然在服务理念和方式上做了一些改进,但还存在政策宣传方式单一、覆盖面不够广泛等问题,造成部分非公企业专业技术人员不知晓职称评审政策。下一步,我们将认真学习国内发达地区先进经验,主动深入企业开展政策宣讲,不断做好人才服务保障工作。

三、关于本次人才储备不足、企业无专业人才可用的建议

(一)在技能人才培训方面。我市出台《眉山市“1+3”主导产业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建设管理办法》、《眉山市“1+3”主导产业职业技能培训兼职教师队伍建设管理办法》等,针对新能源新材料、生物医药产业在四川金象赛瑞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和四川格林泰科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各建设1个技能人才培训基地,选拔理论或实操兼职教师若干。依托基地和兼职教师队伍,大力开展新能源新材料、生物医药产业急需紧缺职业(工种)培训,培养急需技能人才,全年培训技能人才1000人次以上,为产业发展提供坚实的技能人才保障。2022年,我局联合市财政局出台《眉山市关于调整职业培训补贴标准的通知》,将生物医药、新能源材料相关职业(工种)纳入培训补贴范畴,对符合条件的城乡各类劳动者按规定给予职业培训补贴,调整提高眉山市职业培训补贴,最大程度激发参训人员、培训机构和企业参与职业培训的积极性。2023年4月,经我局审核备案,眉山工程技师学院增设储能材料制备专业,下一步拟招收中级班学生50名,高级班学生100名,将进一步为我市材料产业发展提供人才支撑。

(二)在专业技术人才柔性引进方面。为充分发挥专家智力资源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撑引领作用,我市自2017年起,每年均会广泛征集基层单位专家智力需求,积极向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争取承办四川省专家服务团智力服务基层活动,以专家活动为载体,为基层单位柔性引进市外高校、科研院所专家开展技术指导、专题讲座、实地交流、决策咨询等活动,帮助解决技术难题和突出问题,培训基层技术人才。通过活动,项目实施单位与专家通常会签订长期帮扶协议,当项目实施单位有需求和难题时,专家会在第一时间给予技术支持和现场指导。活动期间所需经费由省市人社部门负责保障。如果企业有专家智力需求,可以积极申报。

四、关于增加基层员工和初级技术人才上升通道的建议

2017年,我市在全省率先出台答辩办法,让部分具备规定学历但非本专业或非相近专业人员能够有机会通过面试答辩参加职称评审,畅通了所有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渠道。对所有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计算机和职称外语均不作要求,论文不作强制性要求,可用发明专利、成果鉴定、项目报告、技术推广、奖励情况等代替,不断为专业技术人才评价“松绑”。2018年起,鼓励符合条件的高技能人才、部分取得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的人员申报评审职称,搭建人才成长的“立交桥”。

根据现有职称政策,公司材料、医药方面专业技术人才可以通过初定或评审方式取得职称,职称初定是针对全日制学校毕业生从事所学或相近专业技术工作满一定年限后首次申报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是针对首次申报职称不符合初定条件或晋升上一级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公司如果有需要,可以组织推荐符合条件人员申报取得职称,引导和激励公司专业技术人才成长成才。我们也将切实做好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工作,做到应评尽评。


附件:市政协提案办理情况反馈意见表



眉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5月6日

(联系人:金茵茵;联系电话:13778807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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