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思行委员:
你提出的《关于取消彭寿街旭光小区东侧(与湖滨路交叉口至与文安路交叉口)绿化隔离带的建议》(第213号提案)收悉,我局高度重视,及时会同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进行现场踏勘和讨论研究,现就提案内容答复如下:
一、关于提案中取消彭寿街旭光小区东侧(与湖滨路交叉口至与文安路交叉口)绿化隔离带的建议
该路段为双向两车道,道路宽度约7.3 m,道路中央采用护栏隔离,路侧设置隔离绿化带及非机动车道(机动车道加绿化带宽度合计11.6m)。经调研,该路段有公交车通过,根据《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CJJ37-2012(2016版)5.3.2有关机动车道最小宽度的规定,大型车或混行车道(设计速度不高于60kM/h)的最小宽度为3.5m(不含车道边缘线),该路段不具备拆除绿化带,增加车道的条件。同时,绿化带对机动车及非机动车、行人起物理隔离作用,可降低事故风险,较少事故伤害,故不建议取消彭寿街(湖滨路至文安路段)绿化隔离带。
二、为便于市民出行,提高通行效率,减少交通隐患,拟采取以下措施缓解彭寿街旭光小区东侧交通压力问题
(一)拟封闭眉山大市场西侧大门外(彭寿街方向)行人过街通道,将隔离护桩更换为隔离护栏。根据GB 5768.3《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第三部分道路交通标线有关人行横道线4.9.3的相关规定,人行横道线的设置间距根据实际需求确定,但路段上设置的人行横道线的距离一般应大于150m。彭寿街(文安路至江乡街段)长度约260m,现有人行过街3处,且间隔均小于150m,可封闭该处人行过街通道,避免行人随意穿行对正常行驶车辆的影响。
(二)辖区交警大队将加强彭寿街与江乡路交叉口及眉山市第一小学外交通秩序管理力度。经调研,高峰时段该路口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交织严重,秩序混乱,导致通行效率低下,通行不畅。辖区交警大队将增派执勤警力,增设交通文员劝导员,强化高峰时段路面指挥力度,及时劝离违停车辆,规范通行秩序。
附件:市政协提案办理情况反馈意见表
眉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5月6日
(联系人:宋宇林;联系电话:137788977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