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协提案和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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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山市公安局 对市政协四届六次会议第158号建议答复的函
2021-08-02 14:37   市公安局 审核人:

尊敬的陈彦香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增加眉山市城区便民斑马线、红绿灯的建议》(第158号提案)收悉,首先感谢您对我们公安交管工作的关心与支持。市公安局作为主办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作为会办单位,高度重视您的建议内容,我们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进行了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根据您提出在眉州大道北侧设置斑马线,公安交警部门一是立即组织警力对该条路段进行排查,眉州大道属于城市通过性主干道,道路功能是确保车辆快速、安全通过。眉州大道东二段至东五段共设有4处人行横道,具体点位在眉州大道与文定街交叉口、眉州大道与青衣街、眉州大道与双凤街、眉州大道与文安东路,设置人行横道点位是按照国家标准、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实际情况以及市民出行需求来确定的,眉州大道东二段至岷江二桥属于上坡路段且交通流量大,事故多发地段,不适合临时增设人行横道;并且宽阔道路不宜设置人行横道,尽量减少行人跨越主干道的机会,而是将行人吸引和集中在商业和工作密集的道路周边,使行人在出行时候仅跨越较窄的道路,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二是我局已将眉州大道以及科工园附近的人行横道和红绿灯已经进行调整,保留了必要的,去除了少部分不合理的人行横道点位。

二、公安交警部门工作措施

       (一)完善安全设施。公安交警部门将积极争取党委政府的支持,在人车混行相当严重的路段,通过设置交通护栏、规划绿化带,使行人和机动车严格分离;没有隔离条件的道路采取相应的措施,督促行人和非机动车靠边通行,主动避让机动车辆。同时,在一些危险路口增设醒目警示标志,让群众直观清楚地知晓此路口危险谨慎慢行,通过完善交通安全措施来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的出行安全。

    (二)强化交通安全知识宣教。公安交警部门紧密结合文明交通行动宣传活动,在全社会进行广泛宣传,在日常执勤过程中,以执勤点为依托,有机结合教育和处罚两种手段,帮助人们养成文明出行的良好习惯,树立良好的自我约束意识。通过实施有效的交通安全教育宣传,改变错误的交通习惯和思维方式,养成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控制的好习惯。同时,积极争取新闻媒体的大力支持,广泛运用电视、网络、报纸等载体实时报道典型交通事故案例,定期公布道路交通安全形势及事故分布情况,适时提示广大市民注意出行安全,维护通行秩序。

(三)强化路面管控,教育与处罚相结合。公安交警部门针对行人、非机动车、机动车交通违法的特点和规律,采用定巡结合的勤务模式,加强在早高峰、晚高峰、空档时间段对行人、非机动车、机动车违法行为的整治力度。集中力量对机动车不礼让斑马线、非机动车闯红灯、逆行、不按规定车道行驶以及行人随意横穿马路、闯红灯等突出违法行为进行持续整治。在整治过程中坚持人性化管理,采取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管理措施,对非机动车、行人违法者予以耐心讲解交通违法的危害性,对交通违法、违章行为予以及时纠正,对屡管不改的进行严厉查处,真正起到处罚一个,教育一片的良好社会效果,切实提高行人、非机动车驾驶人的交通安全意识和遵章守法自觉性。

最后,再次感谢您能为眉山交通管理提出宝贵建议,下一步,我局将按照建议内容积极与相关部门对接,加快推进有关工作的落实,为群众提供安全、有序、高效的出行保障。

附件:市政协提案办理情况反馈意见表


眉山市公安局

 2021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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