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协提案和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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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山市农业农村局对市政协四届六次会议第85号提案答复的函
2021-07-29 11:14   市农业农村局 审核人:

张林、邓群、彭瑶、童国军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农村撂荒土地保护和利用的建议》(第85号提案)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您的建议深入分析了当前农村耕地撂荒存在的问题,农村人口流失、种植效益低下、种植成本攀升,并从补贴政策、长效机制等方面提出建议,对整治撂荒耕地、促进粮食生产,保障粮食安全具有积极的引导意义。

据调查了解,全市耕地撂荒面积4.7余万亩,约占全市耕地面积的1.3%,丘陵山区的耕地撂荒面积约4.68万亩,占全市撂荒面积的99%。仁寿县是全市撂荒耕地重点集中区,撂荒面积4.4万亩,约占全市撂荒面积的93.6%,占仁寿县耕地面积的2.5%,其中季节性撂荒(一年只种一季)面积0.8万亩,两年以上撂荒面积3.6万亩。近年来,全市高度重视撂荒地整治工作,始终坚持把撂荒地复耕复种作为稳定粮食种植面积,确保粮食安全的重要内容来抓,取得了一定成效。2020年全市粮食播种面积达到296万亩,同比增加2.7万亩,其中复耕扩种撂荒耕地0.76万亩。

一、强化宣传引导,营造良好氛围推动撂荒地复耕

充分利用微信、头条、川观新闻等媒体渠道配合县(区)、农业农村部门加大撂荒地复耕宣传力度,并同步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法律法规以及种粮大户补贴、稻谷补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等一系列支农惠农政策,在撂荒地整治工作中的好做法好经验好成效,激发农民撂荒地复耕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今年以来,先后在网站、“两微一端”发布了《对于撂荒土地,仁寿行动了》、《眉山仁寿:流转+托管+补贴 让撂荒土地“活”起来》、《落实“藏粮于地”战略全力扩大粮食播种面积》等关于撂荒地的稿件20余篇次。仁寿县将承包地耕种权利和义务纳入《村规民约》(连续撂荒两年及以上,将土地使用权收归村集体统一调配),以签订《承包地依法保护和合理利用知晓承诺书》方式向所有土地承包人宣传撂荒地整相关政策,为撂耕荒地复耕营造了良好氛围。

二、强化行政推动,高度重视防范治理撂荒地工作

为防止和解决耕地撂荒问题,全市高度重视,认真对待,紧抓不放,不断加强撂荒地复耕复种工作领导,市委组织召开了全市粮食生产暨耕地保护工作现场会,市政府印发了《关于切实抓好2021年粮食生产工作的通知》,明确将撂荒地复耕作为大春粮食扩种一项重要措施,将撂荒地复耕任务落实到区县,要求各县(区)切实加强对解决撂荒地问题的组织领导,及时对辖区内所有耕地撂荒情况进行全面排查,摸清耕地撂荒基数,找准撂荒原因,认真做好复耕复种工作,确保粮食扩面增产。仁寿县成立了粮食生产暨撂荒地复耕复种督导组,分10个小组,每周深入镇、村督导大春生产及撂荒耕地整治工作推进情况,并持续以“发点球”方式进行点名通报、函告-向县政府提交整改报告-县级领导约谈-纪委介入调查的方式层层加码,切实压紧压实责任。

三、强化政策引导,多措并举防止和减少耕地撂荒

一是加强奖补引导。加大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稻谷补贴、种粮大户补贴等重大粮食补贴政策落实,调动农民和业主种粮积极性。仁寿县提高种粮大户补贴,每年安排1000万粮食生产专项资金,对种粮面积 30一100亩,每亩补助150元,100一500亩,每亩补助200元,500一1000亩,每亩补助250元,1000亩及以上,每亩补助300元,单户补助最高不超过100万元;鼓励乡镇成立的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组织,每个组织落实专项资金20万元。天府新区鼓励粮食园区“退树还粮”,园区内柑橘、核桃等果树改种粮食每亩补贴1000-3000元。彭山区支持水稻扩面,对扩面种植水稻和经济作物改种水稻的每亩补贴300元。洪雅县支持粮食扩面增产,扩种水稻每亩补助300元,扩种玉米、马铃薯50亩及以上的每亩补助200元,扩种大豆50亩及以上每亩补助100元。二是完善奖补机制。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对已作为畜牧养殖场使用的耕地、林地、成片良田转为设施农业用地、非农业征(占)用耕地等已改变用途的耕地不再给予补贴,对撂荒一年以上的取消次年补贴资格,确保耕地数量不减少、质量不降低,并加大耕地使用情况的核实力度,切实做到享受补贴农民的耕地不撂荒、地力不下降。三是夯实生产基础。2020年,全市投入财政资金2.2亿元,新建高标准农田12.2万亩,新建和整治排灌渠道(田间末级渠系)116.146公里、新建蓄水池179口、整治山坪塘77口、泵站1个。目前,全市累计建成旱涝保收、高产稳产的高标准农田201.55万亩,占耕地面积的55.72%,进一步夯实了粮食增产基础。四是推广轻简技术。推广以免耕覆盖栽培为主的省工节本栽培、节水保墒栽培、秸秆还田等轻简栽培技术,增强科技抗灾、避灾能力,降低农业自然风险。大力推广农业生产新型机械,提高农业生产机械化能力,减轻劳动强度,减少因劳动力、机械生产力不足而造成的耕地撂荒。大力实施粮油“高产创建”活动,推广优良品种、提高农业科技到位率,切实提高粮油单产水平,提高农产品质量和单位面积效益,解决增产不增收问题。五是引导有序流转。目前,全市流转农村土地150万亩,占承包地面积41.7%(全省40%),其中仁寿县流转面积71万亩,占全县承包地面积42%。鼓励农户有序流转承包地,激发农村土地活力。2017年印发《关于加快农村土地流转推进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实施意见》(眉府发〔2017〕23号),明确“构建三个流转平台、规范六步程序、完善三个风险防范措施”规范农村土地流转。全覆盖建成县级、乡镇建立农村土地流转服务平台,开展农户委托、信息发布、挂牌公开交易等服务,畅通农村土地流转渠道。全省率先制定眉山市《土地经营权预流转服务规范》等四个地方标准,规范流转行为,强化风险防范。

四、强化探索创新,建立整治耕地撂荒工作长效机制

农村耕地撂荒的原因很多,情况复杂,各县(区)认真研究,积极探索,摸索了一系列解决耕地撂荒的长效机制。一是按照“依法、有偿、自愿”的原则,鼓励土地承包经营权有序流转。对因无力耕种又不愿放弃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农户,引导其采取转包、出租或入股的方式流转;对自愿交回承包地的农户,要按照法定程序接受并依法重新发包;对弃农经商或长期外出务工无法耕种长期撂荒的耕地,通知撂荒农户限期复耕,不能按期复耕的可与集体签订协议,委托集体经济组织代为管理和进行流转。二是大力培植和鼓励农村的种养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积极接纳农户流转出来的土地进行规模化种植。积极引导外出经商、务工和无力耕作的农户以土地入股的方式,参与种植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和农业企业的经营。将土地经营权、使用权作为生产要素,使土地变资产,经营权股权化,用土地作为资产或资本,参与业主经营,按照市场规律参与竞争,优化资源配置,实现农业生产规模化、集约化。三是推进规模化、集约化经营,限制撂荒。农村土地流转的种养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和农业企业要切实做好租赁土地的农业生产、经营管理等工作,搞好农业规模经营,提高农业生产效益。

目前,我们本着先易后难、先公路沿线后偏远区域的思路, 采取“农户委托代耕”“集体代耕”“业主代耕”“合作代耕”“农户自耕”等多种方式开展撂荒地复耕,已累计复耕撂荒耕地3.1万亩。下一步我们将一如既往抓好抓实撂荒耕地复耕工作,进一步强化宣传引导,认真落实《农村土地承包法》《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全力营造爱惜土地、种好土地的良好氛围。

感谢您对我市撂荒耕地整治工作的关心,希望您继续支持和关注,并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眉山市农业农村局

2021年7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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