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惠莘委员:
你提出的《关于规范城市园林施工的建议》(第179号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经市人大立法通过的《眉山市城市园林绿化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已于2021年3月1日正式施行,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指导城市绿化管理工作的重要文件,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正在制定园林绿化规划、建设、管理、行政许可、执法等方面的相关配套实施文件,确保《办法》的相关规定落到实处。今后,我局将按《办法》及相关配套文件要求,做好规划前瞻性建议,对方案设计严格把关。对于树木修剪等日常养护内容,也将继续科学统筹,尽量错峰作业,并通过相关媒体提前向市民告知相关情况。
附件:市政协提案办理情况反馈意见表
眉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5月25日
(联系人:徐新春,联系电话:138903565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