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协提案和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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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山市教育和体育局对市政协四届六次会议第118号提案答复的函
2021-07-26 17:18 何疏影  市教育和体育局 审核人:

王雷、马湘君、杨文委员:

提出的《关于促进我市民办教育持续健康发展的建议》(第118号提案)收悉。首先感谢您对全市教育体育事业的关心。根据您的建议内容,我们进行了认真的学习和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我市民办教育基本情况

我市严格遵照《民办教育促进法》要求,按照抓规范、保质量、促提升的工作思路,将民办教育发展纳入全市教育体育统一规划,规范民办学校办学行为,提高教育质量和社会效用,促进了民办教育健康稳定发展。全市现有民办学校865所,其中幼儿园364所,小学13所,初中1所,高中8所,中等职业学校9所,校外培训机构470所。

二、主要做法和工作成效

我市高度重视民办教育发展,将民办教育纳入全市教育事业发展总体规划,市委、市政府先后制定出台《关于大力促进民办教育发展的决定》《进一步加快教育高质量发展的意见》,以政策引导发展。

(一)加大扶持力度。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投入民办教育逐渐加大,年均投入民办教育资金约3100万元。区县设立100-300万元民办教育发展专项资金,用于支持民办学校标准化建设、中职学校质量提升和先进集体/个人表彰奖励等。学历教育的民办学校依法享受国家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非营利性民办学校享受与公办学校同等的用地优惠政策,以划拨等方式给予用地优惠。水电气价格与公办学校实行统一价格。探索“1N”模式办学共同体,以优质公办学校为龙头,实现公民办优质资源共享,促进民办学校办学水平提升。

(二)加强教育督导。将民办学校全部纳入挂牌督导范畴,每所民办学校落实责任督学,开展常规督导工作。市教育督导评估专家库按比例吸纳民办教育专家,参与对民办学校综合性、周期性督导评估工作。对民办学校实施与公办学校一样全方位管理,涉及贯彻国家教育方针、规范办学行为、落实素质教育推进五育并举等方面,定期向社会发布教育督导评价报告,全面接受社会和家长的监督。

(三)共享优质资源。3所民办学校校长纳入我市名校长工作室,定期为薄弱学校提供专业指导,开展课题研究、跟岗培训、专题活动、案例分析。以工作室成员集体智慧为依托,开展教育教学管理调研活动,形成研究成果,为教育教学管理的难点问题寻求破解之道。定期总结推广学校依法办学经验和名校长工作室工作经验,传播先进学校管理理念和方法,分享和推广研究成果,发挥好示范辐射作用。

(四)强化师资管理民办学校教师在资格认定、职称评定、教师培训、科研项目和课题申报等方面,享有与公办学校教师同等权利结合民办学校年检、调研等工作,督促指导民办学校为教师购买保险、按时发放教师工资,保障教师合法权益。选拔6名民办学校教师加入眉州名师工作室,以课题研究为突破点,以示范引领为主导,通过现场指导、名师讲堂、读书沙龙等形式,承担教师培训和网络远程研修指导任务

   三、下一步工作

(一)贯彻新法新政,有序推进过渡。组织开展调研、集中培训等活动,制定落实新法新政部门责任清单,对新法新政落实过程中各种困难和问题实行重点研究、各个击破。有序推进民办学校分类管理改革,确保举办者按要求完成分类选择。

(二)加强师资建设,稳定教师队伍。开展举办者、法人代表及校长业务培训,增强举办者、校长法治意识和法律素养,提高依法办学、依法管理能力。加强对民办学校教师的师德师风、教育教学培训力度,提升专业化水平。加大对民办学校教师配备指导力度,指导民办学校依法建立完善教师聘任和管理相关制度,提高教师队伍稳定性。依法维护民办学校教师的合法权益,在保障待遇的基础上,注重人文关怀,聘请和吸收优秀教师,构建专业化师资队伍。

)依法加强监管,确保安全稳定。进一步理顺内部管理关系,实行业务管理归口,明确内部管理职责,形成审批、教研、业务、督导、安全齐抓共管的合力。严格落实年检公告制度及办学许可证管理,禁止买卖办学许可证。建立完善安全相关制度,加强三防措施,督促民办学校建立完善安全防范设施,对违法办学行为和出现重大安全事故的学校坚决依法处理。

 

 

 

 

眉山市教育和体育

20216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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