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山市地方志办公室201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主动公开
2012-03-3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第492号令,下称《条例》)和《四川省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办法(试行)》(川府发〔2008〕33号,下称《办法》)的要求,现将眉山市地方志办201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情况向社会各界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11年,眉山市地方志办以提升机关效能为总目标,以做好信息公开工作为重点,进一步解放思想、更新观念、改进措施,不断提高队伍素质,强化服务意识,提高服务质量,更好地服务群众,服务经济发展。
(一)领导重视
市地方志办领导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成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落实专人负责政务信息公开的更新和维护等工作,确保信息公开及时、准确、规范。
(二)积极做好部门网站建设
为让广大公众和投资者了解眉山政治、经济、社会发展等情况,充分发挥地方志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眉山市地方志办新开通了互联网网站,网站图文并茂、内容全面,有眉州揽胜、志鉴理论、工作动态、三苏文化等多项栏目。相关内容做到及时更新,及时反映我办工作动态,加强与公众的交流。
(三)网络舆情与应急管理
目前,互联网已成为思想文化信息的集散地、社会舆论的放大器、干群信息的互动场,我办领导主动顺应时代潮流,安排专人负责网络监管,
发现涉及我单位职责范围内的帖文,在发帖1个工作日内受理,重大、突发事件的帖文第一时间受理,并及时作出回应。
二、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一)政府信息工作公开内容。2011年全年,市地方志办累计公开政府信息24条。公开的内容主要有:部门职能职责、领导分工情况、法规文件、年度工作进展情况、工作动态、工作计划总结等。
(二)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无财政拨款支出,我办实际无收支;无与诉讼有关的费用收支;未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收取费用。
(三)因政府信息公开的复议、诉讼情况。2011年度,我办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诉讼案。
三、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为0件;收到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申请数量为0件;收到政府信息公开行政诉讼的数量为0件。
四、存在问题和不足
(一)个别科室对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工作主动性还需进一步加强。
(二)对公开信息的甄选有待于进一步提高。
五、2012年工作打算
2012年,我办将按照市委、市政府统一安排部署,再接再厉,扎实推进我办信息公开工作再上新台阶。力争作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加强学习,强化公开自觉性
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公开相关文件和知识的学习,形成先进的政务服务理念,全面贯彻落实《条例》,引导机关干部职工提高认识,转变观念,增强公开意识。
(二)加强网站建设,推进政务公开
进一步完善互联网网站运行管理机制,明确专人负责,扎实开展网站的建设、运行、维护和管理工作,确保信息公开工作能按照既定的工作流程有效运作,公众能够方便查询。
(三)丰富内容,创新宣传形式
通过网络加强与群众的交流互动、有效沟通。采取切实有力措施,把市地方志办互联网网站建成面向社会的重要政务载体、信息平台和服务窗口。
眉山市地方志办公室
2012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