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山市水务局201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主动公开
2012-03-27
眉山市水务局201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以下简称年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四川省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办法(试行)》(川府发〔2008〕33号)(以下简称《实施办法》)规定进行编制。全文包括概述,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6个部分
一、 概述
2011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学习贯彻《条例》中深入推进、全面展开,主要开展了以下5方面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调整了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成员,召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会议,分阶段部署政务公开工作,进一步落实责任、细化分工。局机关各处室和局直属单位确定了15名业务骨干负责政府信息日常采集工作,形成了局领导主抓,局办公室揽总,人事和内审科监督,相关部门配合的工作格局。
(二)建立健全工作制度。根据市上工作部署,以局或局办公室名义,先后印发了《政务公开工作分工方案(试行)》,《关于加强我局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的通知》、《公文类政府信息公开流程》等文件,对公开中的各个环节提出具体要求。
(三)突出政务公开重点。突出抓好“政府信息公开、重大事项公开、决策过程公开、办事流程公开、水情信息公开和避险方案公开”六大重点公开事项。
(四)完善公开载体建设。通过“眉山水务网”、政务中心“窗口”、行风热线节目等平台做好主动公开工作。
(五)加强检查考核。由局政务公开工作小组不定期对系统政务公开工作考核评议,并在领导小组全体会议和年初召开的全市水务系统办公室主任会议上对政务公开工作进展情况进行通报。
二、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公开内容。2011年,我局公开政府信息131条,公开的内容主要是系统重大政务活动、民生工程建设事项等情况。
(二)公开形式。主要通过市政府网站、眉山水务网站、政务微博、新闻媒体等方式公开。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办理依申请公开0例。
四、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没有收取政府信息公开费用。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没有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六、 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一是公开还不够深入;二是个别政府信息公开不够及时。下一步,我们将围绕水利重点工作深化公开,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努力提高政务公开能力和公开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