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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 015425298/2012-00001  发布机构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公开日期 2012-04-10
 成文日期   有 效 性
眉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眉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主动公开 2012-04-06

  眉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11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认真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按照市委、市政府部署要求,紧密结合实际,积极做好住房城乡建设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进一步完善工作制度。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国办发〔2008〕36号)要求,研究制订了《眉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施方案》,对我局实施信息公开工作进行了科学规划和周密部署,明确了不同阶段信息公开工作的目标和任务,分阶段、分步骤、科学有序开展部门信息公开工作。

  (二)认真梳理公开内容,及时公开各类信息。对照《四川省政府信息公开分类规范表》,认真梳理我局需要公开的信息内容,并进行了分类统计,及时通过有关渠道进行公开。为规范建设系统信息工作,我局印发了《眉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区县规划和建设局、下属各单位严格按照要求,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清理本单位需公开的信息,定期上报和及时主动公开信息。

  (三)广泛开辟公开渠道,主动公开各类信息。从2008年5月份起,我局在“眉山市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开住房城乡建设系统信息。同时积极拓宽信息公开渠道,主动向眉山日报、眉山电视台等媒体公开部门信息。充分依托眉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及时报送、发布各类信息,更新网站内容。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全局2011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75条,其中,概况类8条,占10.6%;计划总结类2条,占2.6%;法规公文类4条,占5.3%;工作动态类55条,占 73.33% ;其他信息6条,占8%。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今年,我局按照“两集中,两到位”的标准和要求,将涉及住房城乡建设工作的31项行政审批和行政服务事项全部集中到市政务服务中心。对各项审批事项的审批流程、办理时限、收费依据和标准等一一进行了公开;对设计规划编制、规划调整等事项进行社会公示;对受理的各类行政复议事项通过有关渠道进行公示。

  四、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1年,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中没有收费。

  五、因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1年,我局无因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目前,政府信息公开主要在深化公开内容、规范政府信息公开行为、加强基础性工作方面存在不足。针对以上问题,2012年我局准备采取如下解决办法:

  (一)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加大政府信息公开范围和力度,推动征地审批信息公开工作,推进行政处罚决定信息的公开,继续推行重大会议与重大项目的公开工作。

  (二)规范政府信息公开行为。加快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处理系统的建设和应用,进一步规范信息公开流程。

  (三)加强基础性工作。切实提高机关工作人员对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一是要做好政策和基础信息的解读工作;二是要加强信息公开的督促评议工作;三是要加大力度推进信息公开的信息化建设工作。

  

  

  二〇一二年二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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