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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 015425175/2012-00001  发布机构 市民政局  公开日期 2012-04-05
 成文日期   有 效 性
眉山市民政局201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我局201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以下简称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四川省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办法(试行)》(川府发〔2008〕33号)的有关要求编制。全文由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机构,完善相关配套制度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四部分组成。如对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眉山市民政局办公室联系(地址:眉山市眉州大道西一段2号,邮编:620020,电话:028-38168720)。

一、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机构,完善相关配套制度情况

一是我局成立了以局长任组长,副局长为副组长,各科室及下属事业单位的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办公室专门指定2名工作人员(兼职)负责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在市政务服务中心2楼设有市民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受理窗口。为规范信息公开制度,我局建立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的工作机制,制订了《眉山市民政局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眉山市民政局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追究制度》和《眉山市民政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制度》,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二是加强软硬件设施建设。根据市信息公开办的要求,将政府信息网站的有关内容进行了更新和补充;投资30万元,加强硬件设施建设,建立了市、县(区)二级民政业务信息平台,增强了网上互动能力。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按照《条例》规定,我局将主动公开的信息及时予以公开, 2011年,我局通过各种渠道主动公开信息525条,来我局公开查阅点查阅人数80人次,在眉山民政信息网站访问量2310人次,召开新闻发布会1次。一是依托信息网站平台公开。我局充分利用眉山市政府网站和市民政局的门户网站资源,将民政法律法规、办事指南、工作动态、廉政建设等有关信息及时公开,方便群众,提高查询服务。二是通过行政服务窗口这个平台进行公开。我局在市政务服务中心民政窗口、各区县婚姻登记窗口免费发放办事指南,进一步提高了宣传效果,方便办事群众。三是利用广播、电视、报刊、政府热线、宣传栏等新闻媒体进行公开。利用新闻媒体这个平台,尽最大限度的把民政方面的政策、法规、新闻动态及时公布。四是通过市档案馆等查阅场进行公开。我局及时将政府信息公开范畴的文件进行建库梳理,将电子文档和纸质文档同时移交市档案馆,在其公共阅览室进行公开。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严格审查,有效防止了泄密和失密现象发生。2011年我局未受理群众要求公开有关秘密信息的申请。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我局信息公开实行免费服务。

二0一二年二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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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中共眉山市委眉山市人民政府     主办:眉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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