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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 560705688/2015-00062  发布机构 原市城乡规划局  公开日期 2014-04-20
 成文日期   有 效 性
2013年市城乡规划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市城乡规划局 1 2013   2013年,市城乡规划局认真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积极推进政务公开化、制度化、规范化,加强组织领导,加大工作力度,积极推进城乡规划信息公开工作深入开展。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加强领导,建立机构。为规范和推进城乡规划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我局成立了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由局长刘友洪为组长,分管副局长张光志为副组长,统筹协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明确了专、兼职人员负责具体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确保了信息公开工作有人抓、有人落实,各项工作按计划有序推进。  
 
  (二)制定制度,规范公开。对于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切身利益以及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者参与的事务,尽量按照公正、公平和便民原则予以公开,坚持“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要求,制定出台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公开保密审查、信息公开责任追究等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工作制度,对信息公开的范围、形式以及时限等作了专门规定,为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管理提供了制度依据。  
 
  (三)注重载体,广泛公开。完善了市政网站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发布平台,做好公开目录、指南、流程和信息内容发布等工作,向社会公开各类城乡规划信息。同时依托眉山市城乡规划局网站,及时更新网站内容,发布各类信息。拓宽各类信息公开渠道,通过眉山日报、眉山电视台等媒体公开部门信息。  
 
  (四)落实责任,规范公开。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监督管理,在对信息公开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及时对公开内容进行查漏补缺,对公开的形式、时限、程序、监督和运行机制等进一步规范。按照信息公开要求,在拟稿、核稿、签发过程中严格把关,信息公开前,均经过三级保密审查,确保涉密信息不上网。做到安全高效、科学规范,确保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二、政府信息情况  
 
  全局2013年政府信息131条,其中,概况类8条,计划总结类5条,法规公文类7条,工作动态类52条,人事信息类2条,行政执法信息15条,其他信息42条。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申请政府信息公开2件。其中,现场书面申请1件,信函申请1件。申请公开的内容主要涉及城乡规划、规划行政执法等。所有申请均在年内办结,办结率达100%。  
 
  四、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3年,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中没有收费。  
 
  五、因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3年,我局无因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3年,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取得了一些成绩,也发现诸如部分信息的公开还不够及时,信息公开形式相对单一等问题。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局将进一步加强领导,创新思路,不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要进一步丰富公开内容,拓宽公开渠道。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加强门户网站建设和管理,开发和完善互动栏目功能,完善网上咨询、建言等互动栏目功能。二是要继续认真贯彻实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切实处理好公开与保密、主动公开与依申请公开、接收社会监督与提供信息服务等方面的关系,提高工作效能,切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眉山市城乡规划局  
 
  2014年3月20日
2015-10-20 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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