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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 789132800/2014-00005  发布机构 原市地方志办  公开日期 2014-02-18
 成文日期   有 效 性
2013年市地方志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市地方志办 1 2013   2013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政府信息公开办的大力帮助下,市地方志办以方便人民群众查阅和使用地情信息为目标,认真贯彻落实推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拓展公开范围,不断规范公开形式,信息化建设取得了一定的成效。现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促进信息化建设。我办领导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成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按照市政府的统一安排,及时研究部署工作。在日常工作中,我办始终将地方志数字化、信息化建设作为一项大事来抓,认真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向省地方志办及市政府报告我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

  (二)加强网站建设,积极扩大信息覆盖率。以突出时效性、特色性为中心,狠抓部门网站建设。积极收集、整理有价值的地情资料,加大录入力度,不断扩大部门网站信息容量。以宣传地方志工作、扩大影响力为内容,在部门网站上,及时发布方志动态,广泛宣传全市地方志工作开展情况。加大对区县网站建设的指导督促,努力实现地情信息网络的广覆盖,方便人民群众查阅和使用地情信息资源。

  (三)加强制度管理,确保规范运行。2013年,我办安排专人负责网站的维护和定期更新,网站管理人员自觉遵守各项安全要求和保密规定,按章办事,规范操作,保证了信息安全和网站安全。

  二、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一)政府信息工作公开内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市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的要求,对我办政务信息公开目录的内容坚持及时上传、更新的原则,增添了新信息,清理了过时、失效的旧信息,保证了我办政务信息公开的及时性和准确性。据统计,2013年全年市地方志办累计公开政府信息65条。其中,通过眉山市政府门户网站发布政府信息15条,主要是公示公告、动态信息等内容。通过眉山市地方志信息网站发布公开信息50条,主要是政策法规、方志动态、工作计划总结等。

  (二)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无财政拨款支出,我办实际无收支;无与诉讼有关的费用收支;未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收取费用。

  (三)因政府信息公开的复议、诉讼情况。市地方志办2013年度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未接到过任何一起举报和投诉,也没有因此而发生相应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三、存在问题和不足

  2013年,我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进展,但因人力及技术等方面困难,加之修志任务繁重、时间紧迫,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推进力度还不够。

  四、2014年工作打算

  2014年,我们将进一步落实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新任务、新要求,加大地情资料录入力度,提升服务手段、扩大服务内容、整合信息资源,提高公共服务质量,为人民群众提供方便快捷、实用权威的地情资源信息服务,全面实现地方志工作数字化、信息化。将继续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科学统筹安排志鉴编修业务工作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加强工作人员的学习和培训,扎实做好网站的上传、更新、维护和管理,不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眉山市地方志办公室

  2014年2月18日
2014-02-18 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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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中共眉山市委眉山市人民政府     主办:眉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眉山市12345政务服务热线(市长热线)电话1:028-12345(眉山区域拨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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