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机关简介 >> 部门职能 >> 正文

眉山市商务局机构职能信息
2022-06-30 10:08  市商务局 [字号: ] 打印

联系方式

地址:东坡区东坡大道南一段1号投资促进大厦2楼

电话:028-38168736

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

(2022年5月更新内设机构及职能)

机构职能:

(一)拟订全市商务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和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

(二)承担全市服务业发展工作中组织实施的协调职责,推进流通产业结构调整,加快第三方物流发展,指导流通企业改革、商贸服务业和社区商业发展,提出促进商贸企业发展的政策建议,推动流通标准化和连锁经营、商业特许经营、物流配送、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方式的发展。

(三)研究提出引导国内外资金投向市场体系建设的政策,指导城市商业网点规划和商业体系建设工作,推进农村市场体系建设,组织实施农村现代流通网络工程,促进城乡市场一体化发展。

(四)牵头协调全市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拟订规范市场运行和流通秩序的政策,推动商务领域信用建设,指导商业信用销售,建立市场诚信公共服务平台,按有关规定对特殊流通行业进行监督管理。

(五)组织实施重要消费品市场调控和重要生产资料流通管理,负责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管理机制,监测分析市场运行、商品供求状况,调查分析商品价格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负责除食糖外的重要消费品储备管理和市场调控工作。

(六)拟订促进转变外贸增长方式的政策措施,指导对外贸易行业执行国家进出口商品、加工贸易等相关政策,会同有关部门协调大宗进出口商品和出口加工区的业务工作,指导贸易促进活动和外贸促进体系建设。推进进出口贸易标准化工作,牵头负责发展服务贸易的相关工作,推动服务外包平台建设。

(七)拟订应对经济全球化、区域经济合作的对策措施,加强与自由贸易区、港澳台地区的商贸合作,推进贸易和投资便利化。负责外国和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常设驻眉商务代表机构的管理。

(八)组织协调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及其他与进出口公平贸易相关的工作,建立进出口公平贸易预警机制。组织产业损害调查。指导协调国外对我市出口商品的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的应诉及相关工作。

(九)参与拟订外商投资地方性法规草案、政策措施、中长期规划和改革方案。参与指导外资并购工作。指导协调市内国家级经开区和国(境)别产业园区工作。

(十)负责全市对外经济合作工作,拟订并执行对外经济合作政策,依法管理和监督对外承包工程、对外劳务合作和出境就业等,承担境外投资管理的责任,牵头负责外派劳务和赴境外就业人员的权益保护工作。组织管理我市承担的国家对外援助任务,管理多双边对我市的无偿援助和赠款(不含财政合作项目下外国政府及国际金融组织对我市赠款)等发展合作业务。

(十一)负责全市会展业促进、管理工作。指导协调全市商务行业协会、学会等社团组织工作。

(十二)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机构设置:

(一)办公室。负责文电、会务、档案、机要、财务、安全、国有资产管理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保密、绩效管理、政务公开、信访工作。承担信息和对外宣传工作。组织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牵头负责局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党群、对口支援和离退休人员管理等工作。承担机关和下属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管理、教育培训等工作。(科室电话:028-38235589)

(二)综合调研科。组织拟订全市商务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和政策措施,开展重大课题调研,提出综合性政策建议。牵头商务领域深化改革和开放工作。组织起草重要综合性文稿。承担志史和年鉴编纂工作。负责商务运行情况的监测、分析、统计汇总工作,牵头开展对县(区)商务主管部门和市级有关部门目标的制定、考核。负责局机关审计监督、重大项目专项审计,指导行业审计工作。(科室电话:028-38165288)

(三)外贸发展科。承担全市对外贸易发展促进工作,抓好外贸主体队伍建设,指导开展国际贸易促进活动,推进出口品牌和出口基地建设,推动加工贸易发展。协调海关及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场所)的相关工作。承担对外贸易新业态新模式建设,负责数字贸易、市场采购贸易、离岸贸易和跨境电商发展。培育海外仓企业,完善海外仓网络。按分工负责综合保税区有关工作。(科室电话:028-38168679)

(四)市口岸与物流办(国际合作产业推进科)。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口岸与物流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统筹全市物流产业发展工作,牵头拟订全市物流产业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协调指导国际空港、国际铁路港等国际型物流园区规划建设,协调国际物流项目的招商引资工作,协调推进国际物流项目建设。协调推进国际航空、国际铁路港等国际物流通道建设,负责拟订国际物流通道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研究提出我市参与国际、港澳台多边经贸合作的对策建议,指导并协调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国(境)别产业园区等的相关工作,负责四川自贸区协同改革先行区的统筹协调工作,负责全市“走出去”发展工作,依法管理和监督对外投资、对外工程承包、对外劳务合作等工作。组织管理我市承担的国家对外援助任务,管理多双边对我市的无偿援助和赠款(不含财政合作项目下外国政府及国际金融组织对我市赠款)等发展合作业务。承担机关并指导商务系统外事联络工作,管理商务因公出国(境)事宜,承办重要商务外事活动。承担商务涉外宣传工作。(科室电话:028-38168737)

(五)市场体系建设科(行政审批科)。建设完善涉及国内贸易市场规划体系,促进国内市场体系建设和城乡市场发展。推进农村市场体系建设和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规范商业领域投资市场准入程序,推进各类商品市场建设。参与国内期货市场发展。拟订电子商务发展规划,拟订推动企业信息化、运用电子商务开拓国内外市场的相关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推动电子商务的应用和发展。负责商务系统信息化建设,承担局电子政务、政府网站及办公自动化管理工作。建设完善涉及国内贸易市场监管体系,规范市场交易行为。推进商务行政执法工作、商务诚信建设,促进供应链发展。组织实施法制宣传,指导商务系统依法行政。牵头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和备案工作。牵头本局重大协议、合同和重大争议案件的涉法条款的审核工作。负责进出口公平贸易和产业损害调查相关工作。负责行政审批、政务服务和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赔偿等工作。(科室电话:028-38186618)

(六)流通业发展与资源再利用科(安全监管科)。建设完善涉及国内贸易市场组织体系,拟订流通业发展的政策措施,推进流通标准化和流通行业科技进步。负责城市商业体系建设,指导城市商业网点规划、商业体系和社区商业建设。推动商贸流通中小企业发展,促进商贸物流体系新兴业态发展。按规定对汽车(含二手车、报废车)等流通行业进行监督管理,规范汽车销售市场秩序。负责平行进口车相关业务,指导再生资源回收工作,按规定对旧货流通行业进行监督管理。负责商务、流通领域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指导、督促商贸行业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科室电话:028-38168512)

(七)服务业发展科。按要求承担服务业发展工作中组织实施的协调工作,拟订相关计划和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汇总分析全市服务业运行发展情况,提出解决相关问题的意见建议。推进服务业重大项目建设。承担眉山市服务业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拟订服务贸易和服务外包发展规划,研究提出促进技术贸易和服务出口、服务外包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承担技术引进和出口管理、服务贸易促进和统计工作,承担商贸服务业(含餐饮业、住宿业、家政业)行业管理工作,负责会展业促进与管理,负责国际货代工作。推进商业特许经营相关工作,按规定对拍卖行业进行监督管理。建设完善国内贸易市场调控体系,负责内贸行业统计、市场统计调控和重要商品流通管理,监测分析市场运行和商品供求状况。组织实施重要消费品市场调控,按职责负责重要消费品(肉类、边销茶、小包装食品等)储备管理,统筹商务领域消费促进工作。负责重要商品流通管理及行业协调,承担“菜篮子”商品供应和茧丝绸流通等协调工作。按规定承担药品流通相关管理工作,对内资直销进行监督管理。(科室电话:028-38168920)




关闭窗口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