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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 971045726/sxwcbj/2024-00001  发布机构 市新闻出版局(市版权局)  公开日期 2024-01-30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程序 经本单位审核后公开
眉山市新闻出版局(市版权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有关规定,编制本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3年,眉山市新闻出版局(市版权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不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主动公开情况。按照“公开是常态,不公开是例外”的原则,通过政府网站、互联网政务媒体以及我市各报刊、广播、电视等途径予以公开。在政务服务网主动公开办理行政许可和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的依据、条件、程序。全年主动公开新闻出版信息80余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不断完善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等办理制度,保障社会公众知情权。本年度我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严格按照“谁提供、谁审核、谁负责”“先审查、后公开”的原则,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保密审查,切实提高公开信息质量。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严格对标《四川省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指标》要求,及时更新主动公开内容,方便社会公众获取所需要的政府信息。

(五)监督保障情况。在信息公开发布程序上,所有信息需由承办科室负责人核稿,局领导审核把关,并严格落实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制度,做到有据可查、有迹可循。结合单位实际,将政府信息公开作为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不断强化责任落实,扎实推进政务公开各项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45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局信息公开工作主要存在公开范围还不够广泛,时效性不强等问题。接下来,我局将认真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采取有效措施,推进政府信息公开规范化建设,进一步拓宽服务渠道、丰富互动形式,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完整性、全面性、及时性,保障群众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未收取信息公开相关费用,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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