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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 971045726/shbj/2024-00029  发布机构 市生态环境局  公开日期 2024-01-11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程序 经本单位审核后公开
眉山市生态环境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年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按照2023年信息公开工作实际编制而成。本年报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

1、环境信息公开情况

一是公开空气和水环境质量。在市政府网站发布环境质量信息364条,实时发布境内主要河流及空气自动监测数据。二是做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工作。全年共发布环评审批信息234条。三是发布环保宣传信息210余条,及时向广大市民宣传解读环保政策法规。四是曝光环保违法行为46起。

2、政务信息公开情况

2023年,在市委市政府门户网站专题专栏公开信息33条,公开财政类信息14条,发布重污染天气预警通知信息22条,发布政策解读3条,回应公众关切信息200余条。

(二)依申请公开

所有依申请公开均通过局办公室作收文处理,再转各相关业务科室办理并回复申请人。全年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16条,全部按时给予回复。

(三)政府信息管理

在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认领事项231项,每一个环节都实现网上办理,向全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2023年网上办理政务服务事项2235项,发布政务数据共享目录351条,公共数据共享目录134个。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一是依托市政府网站平台发布相关信息;二是通过眉山生态环境微博和微信公众号宣传环保政策和法律法规;三是通过本单位数据信息实时发布系统,向公众实时发布全市环境质量信息。

(五)监督保障

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全年目标考核内容,切实做到应公开尽公开。行政审批和排污许可证发放流程设计中将信息公开作为重要节点,不经过网站公示不得审批项目和发放排污许可证。成立“一网通办”工作专班,将网上办理政务服务、发布政务数据和共享目录,列入周通报内容,极大提升网上办理率和信息公开率。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1

0

2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942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41

行政强制

5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5

0

0

1

0

0

16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5

0

0

1

0

0

16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5

0

0

1

0

0

16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1

1

0

0

2

2

0

0

0

2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是针对公开信息中存在错敏词的问题,要注意规范用词用语,避免错别字,编辑信息要做到用词严谨,准确无误,发现已公布信息存在错敏词的,要立即修改,避免引起公众误会。二是针对征求群众意见的公开信息互动性差,市民参与度不高的问题,要加大宣传力度,让公众和社会充分知晓市委市政府门户网站政民互动栏目的互动交流功能,让群众多多发表意见建议,提高市民的参与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未收取信息公开相关处理费用,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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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中共眉山市委眉山市人民政府     主办:眉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眉山市12345政务服务热线(市长热线)电话1:028-12345(眉山区域拨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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