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年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的要求,按照2019年眉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际编制而成。本年报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个部分组成。本年报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9年1月1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止。年报电子档可在中共眉山市委、眉山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cbccscan.com)“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专栏下载。
一、总体情况
2019年,市政府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和《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要求,紧紧围绕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和群众关注关切,进一步健全公开机制,规范公开方式,深化公开内容,加强政策解读,依法依规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稳步推进法治政府、阳光政府和服务型政府建设,市政府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呈现持续推进的良好态势。
(一)全面推进主动公开。2019年,市政府办公室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把公开透明要求贯穿到工作各个环节。对政府全体会议和常务会议讨论决定的事项、市政府及市政府办公室制定的政策文件,除依法需要保密以外的都及时公开;集中公开展示全市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机构改革后,及时更新机构职能;编制发布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全年通过市委市政府门户网站公开政府信息20768条,其中政策文件212件、政策解读36条(篇)、涉及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公共资源配置、财政预决算等重点领域信息7860条。
(二)依法依规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接收、登记、办理、审核、答复、归档等环节制度规范,发挥政务公开网络平台作用,拓展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渠道,为申请人提供便捷服务。2019年,市政府办公室结转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件,新收204件;办结203件,结转2020年继续办理3件;依法按期答复率100%。从申请途径看,当面提交申请3件,占1.47%;互联网渠道提交申请24件,占11.76%;邮寄方式提交申请177件,占86.76%。从办理结果情况看,予以公开12件,占5.9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无法提供188件,占92.6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不予处理3件,占1.48%;申请获取的政府信息主要涉及土地征用和房屋拆迁领域。
(三)加强政府信息管理。一是规范信息发布。严格按照“谁提供、谁审核、谁负责”“先审查、后公开”的原则,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保密审查。重点做好公开内容、公开时间、公开方式的研判,避免发生信息发布失实,影响社会稳定等问题。优化公文公开属性源头认定工作的操作细则和流程,认真审核把关,确保公开属性的准确性。二是加强政策解读。建立政策解读长效机制,按照“谁起草、谁解读、谁负责”的原则,做到政策文件与解读方案、解读材料同步起草、同步审签、同步部署。对应该进行解读但没有解读方案和解读材料的政策文件一律不予上常务会审议,没有进行解读的行政规范性文件,严格执行退文处理。2019年,共发布解读信息36条(篇)。三是及时回应舆情。进一步规范政务舆情回应工作流程及处置要求,对涉及市委市政府重大政策、重要决策部署的政务舆情,尤其是金融安全、生态环境、教育改革、房地产市场等经济社会热点舆情,以及人民群众办事创业的堵点痛点等苗头性舆情,做到早发现、早研判、早处置。2019年,共回应公众关注热点和重大舆情4840次,没有发生在全国全省产生重大负面影响的网络舆情。
(四)优化平台建设。一是加强政府网站建设。充分发挥市委市政府门户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第一平台”作用,持续优化“办事服务”“互动交流”等栏目功能,强化与“四川省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眉山市12345服务热线平台”“眉山市数据交换平台”等系统底层对接,确保数据同源,提升便民服务能力和水平。二是落实政务新媒体建管责任。按照“谁开设、谁管理”的原则,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加强“两微一端”日常维护管理,对维护能力差、关注用户少的“僵尸账号”进行关停整合。目前,依法规范管理政务新媒体164个。三是扎实做好政府公报工作。《眉山市人民政府公报》每期发行300余册,免费向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企业发放。2019年,共编发政府公报3期,主动公开政策文件20件,并在市委市政府门户网站开设“政府公报”专栏。
(五)强化监督保障。一是细化考核内容。严格按照国、省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结合市委、市政府2019年度重点工作,围绕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政策解读、平台载体建设等方面,对考核指标体系进行调整,进一步细化和明确工作任务和责任。二是强化社会评议。完善社会公众参与政府有关会议制度,在审议优化营商环境实施方案、民营经济发展意见等涉及社会公众利益的议题时,邀请社会公众代表列席,并广泛听取公众代表意见建议。三是严肃责任追究。采取日常检查与重点抽查相结合的方法,对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实行“日巡查、月统计、季通报”制度。安排专人每天对市、县两级行政机关的网站和政务新媒体进行检查,并将检查情况记录汇总,每季度通报工作情况,有效解决了建网管网机制落实不到位、栏目更新周期长等问题。2019年,共通报市、县两级行政机关146个(次),约谈相关责任人21人(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制作数量 |
本年新 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21 |
21 |
93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0 |
0 |
0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0 |
0 |
0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政府集中采购 |
66 |
29.3169万元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200 |
4 |
0 |
0 |
0 |
0 |
204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2 |
0 |
0 |
0 |
0 |
0 |
2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11 |
1 |
0 |
0 |
0 |
0 |
12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185 |
3 |
0 |
0 |
0 |
0 |
188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3 |
0 |
0 |
0 |
0 |
0 |
3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七)总计 |
199 |
4 |
0 |
0 |
0 |
0 |
203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3 |
0 |
0 |
0 |
0 |
0 |
3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5 |
0 |
0 |
0 |
5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1 |
1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9年,市政府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新形势下上级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和社会公众的期待仍有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在: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有待进一步提高;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力度不够,尚未形成系统化、标准化、规范化的长效机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面临考验,政府信息申请数量逐年上升。
下一步,市政府办公室将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党委政府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重要抓手,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的质量和实效。一是强化公开意识。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持续抓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贯彻落实,把公开透明要求贯穿到市政府办公室工作的各环节,积极推动政府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全过程公开,以公开促进政府职能转变、依法行政。二是突出公开重点。围绕打好“三大攻坚战”、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等领域,加大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公共资源配置和民生工程建设等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力度,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和涉及公众切身利益的政策文件解读力度,全面、准确、及时发布信息。三是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水平。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制度,坚持复杂疑难问题内部会审、外部会商等机制,加强与法院、法律顾问的沟通协调。严格按照法定时限履行答复义务,确保每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做到准确研判、全流程控制、依法依规答复。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