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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 971045726/shbj/2020-00010  发布机构 市生态环境局  公开日期 2020-01-09
 体裁分类 其他  基础分类 公示公告
 服务对象 其他 其他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眉山市生态环境局201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1. 环境信息公开情况。

    一是公开空气和水质环境质量。在门户网站发布环境质量信息401条,实时发布境内主要河流及空气自动监测数据;二是做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工作。全年共发布环评审批信息146条,建设项目从立项到审批每一个环节都在我局门户网站向全社会公开。三是发布环保政策文件121条,及时向广大市民宣传解读环保政策法规,确保广大市民对环保相关政策法规的了解和掌握。四是曝光环保违法行为11起,有力震慑环境违法行为。

    (二)政务服务网上办理公开情况。

    在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认领事项231项,每一个环节都实现网上办理,向全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2019年网上办理政务服务事项193项。

    (三)政务信息公开情况。

    2019年,在市委市政府门户网站公开信息623条;在眉山市环保局门户网站11个栏目公开信息988条;在微博、微信等新媒体上推出宣传信息1616条,有效监控并妥善处置环境网络投诉事件13起。

    (四)依申请公开情况。

全年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7次,全部按时给予回复。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规范性文件

1

1

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90

增0

9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42

减少56

286

行政强制

3

增加3

6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52

565838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4


1

2



7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4


1

2



7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3


1

2



6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七)总计

3

0

1

2

0

0

6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1






1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1

0

1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由于我局门户网站的公众知晓度不够,浏览量不高,群众经常重复申请已经主动公开的相关信息。二是面对面在线访谈类栏目缺乏,在政府信息公开的有效性、针对性上需要进一步提高。

下一步改进情况:一是加大宣传力度。让公众和社会充分知晓环境信息公开的方式、网站,及时了解和查询自己所需要的信息,避免重复申请信息公开。二是建立考核制度。制定考核制度,细化考核内容,明确奖惩机制;将信息公开纳入绩效管理范围,强化过程管理,确保应公开的信息全面准确公开。三是严格公开程序。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计划、按步骤、有责任、有时限,确保公开信息的全面、准确、及时。四是拓展公开平台。加大环境信息在微博、微信等政务新媒体上的公开力度。

六、其它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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