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政府信息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年报>>年报数据专栏>>正文
   
 索 引 号 971045726/mssrmzf/2019-00002  发布机构 眉山市人民政府  公开日期 2015-03-09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程序 经本单位审核后公开
眉山市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四川省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以及全市各级行政机关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而成。报告共分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六个部分。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4年1月1日起至2014年12月31日止。报告的电子版可在“中国·眉山”门户网站(www.cbccscan.com)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眉山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联系,电话:028—38168622。

一、概述

2014年,眉山市按照国务院、省政府工作要求,认真贯彻执行《条例》、《办法》,以公众需求为导向,不断加大公开力度、深化公开内容、扩大公开范围,有效提高公开实效,切实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一)加强工作领导,统筹工作落实。一是制定公开要点。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川办发〔2014〕23号),印发了《眉山市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眉府办发〔2014〕17号),将工作任务细化为7大类22项,并逐项明确工作要求和责任单位,确保工作落实到位。二是纳入目标考核。以《2014年四川省政府网站绩效评估指标体系》为指导,印发了《眉山市区县门户网站和市级部门网站绩效评估指标体系》(眉电领发〔2014〕1号),将各区县政府、市级各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年终绩效考核,加大考核力度。三是强化督促指导。实施“月巡查、季通报”制度,市政府信息公开办每月对各区县政府、市级各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开展网上巡查,每季度通报一次,将存在问题及时告知相关单位并限期整改。 (二)强化行权运行,确保公开透明。一是完善平台建设。在全省率先建成“一目录、两平台、一大厅”,即行政职权目录、行政权力运行平台、行政权力运行监督平台和电子政务大厅,并顺利通过省电子政务外网运营中心的安全审核。二是公开行政职权。完成市、县两级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8大类行政权力的平台录入和公开工作,并实现动态调整。三是加强平台运行。市、县两级全年共在行权平台公开办理行政审批108120件、行政处罚4100件、行政强制188件、行政征收176件、行政裁决92件、行政确认756件、行政给付72件、其他权力6015件。(三)突出重点领域,回应社会关切。紧紧围绕群众关心、社会关注的重点领域,深入推进行政审批、保障性住房、财政预决算和“三公”经费、食品安全、环境保护、招投标、生产安全事故、征地拆迁、重点公共企事业单位、价格和收费等十大重点领域的政府信息公开,全市2014年累计公开以上重点领域信息18208条。 (四)丰富载体建设,完善公开形式。一是强化政府网站信息公开第一平台作用。全面完成市本级和六区县的信息公开系统升级改造,完善网站“政府信息公开”、“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专栏功能,极大地方便群众查阅和知晓。二是加强政务微博微信平台。进一步完善“眉山政务微博发布厅”等微博微信平台建设,不断扩大“微眉山”受众面。全市2014年新开通政务微博、微信169个,受众达90余万人。三是充分利用各类媒体、新闻发布会、市长热线、政务公开栏等形式公开信息。全市通过电视、广播、报刊等媒体公开信息18000余条,召开新闻发布会30次,受理市长热线(市长邮箱)17983件,办结率99.5%。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14年,全市共计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133286条。其中,概况类信息634条,计划总结类信息1394条,规范性文件信息1220条,工作动态类信息110583条,人事类信息262条,财政类信息1033条,行政执法类信息6041条,其他信息12119条。(一)通过市、区县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68011条。(二)通过政务微博、微信公开政府信息7700条。(三)通过政务服务中心、档案馆、图书馆接待公众查询信息414496条。(四)通过政府文件公开栏公开政府文件1200份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4年,全市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8件。其中,现场当面申请5件,占18%;网络申请9件,占32%;信函申请14件,占50%。申请公开的内容主要有土地征用和房屋拆迁、财政资金和行政执法等。全年共办理答复28件,占100%。其中,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3件,占11%;同意公开15件,占53%;同意部分公开5件,占18%;不予公开2件,占7%;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3件,占11%。

四、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全市六区县和市级相关单位部门均没有收取政府信息公开复印、邮寄等成本费用。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全市共收到关于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申请9件,受理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申请9件,维持具体行政行为2件,因政府信息公开提起的行政诉讼7件。

六、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4年,全市政府信息公开虽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条例》的要求和公众的需求还有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在:个别部门工作认识不到位,存在为应付检查、完成任务而被动公开的思想,缺少对信息公开回应关切、解疑释惑、提升政府公信力等功能的深刻认识。个别部门信息公开不及时,时间跨度大。个别部门公开工作动态类信息较多,公开政策文件类信息较少。2015年,我市将从以下四个方面进行改进:

(一)实施“三个同步”,不断加大公开力度。一是行政决策与公开同步,不断增强行政决策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二是行权运行与公开同步,实现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8大类行政权力依法规范网上公开运行。三是政策解读与公开同步,将信息公开与政策解读工作同步考虑、同步安排、同步推进,做到政策发布、解读、回应三联动。

(二)突出“四个领域”,不断深化公开内容。一是突出财政资金类,除涉密信息外,所有使用财政资金的部门均应公开本部门预决算和“三公”经费。二是突出公共资源配置类,加大国有土地、城镇房屋征收、保障性住房、政府采购、项目招投标等信息公开。三是突出公共服务监管类,加强教育、医疗、环保、食品、安全生产等信息公开。四是突出民生工程类,及时、准确、全面公开民生工程项目名称、建设内容以及推进情况等,让民生工程在阳光下建设。

(三)狠抓“三个重点”,不断扩大公开范围。一是着力深化基层政务公开,充分利用各种便民方式及时公开城乡社区居民关心事项,健全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制度,深入推进村(居)务公开。二是着力深化内部事务公开,围绕机关干部职工关心的干部选拔任用、机关财务预决算、政府采购、基建工程等,不断加大内部事务公开力度。三是着力深化单位办事公开,所有面向基层服务的医院、学校等公共企事业单位全面推行办事公开,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四)加强“三个建设”,不断提升公开实效。一是加强载体建设,完善政府网站信息公开第一平台功能,加强政务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应用,完善电子政务大厅和行权平台建设。二是加强制度建设,进一步完善主动发布机制、依申请公开机制、信息公开属性源头认定机制、考核监督机制等,确保公开长效。三是加强队伍建设,充实信息公开专业化队伍,加大宣传培训力度,不断提升全市信息公开工作实效。

关闭窗口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主管:中共眉山市委眉山市人民政府     主办:眉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眉山市12345政务服务热线(市长热线)电话1:028-12345(眉山区域拨打)         

眉山市12345政务服务热线(市长热线)电话2: 028-38119999(非眉山区域拨打)

网站标识码:5114000002   蜀ICP备12025919号-1  川公网安备51140202000001

本页面执行时间为0.03秒 ,推荐使用1366*768分辨率以上显示器及IE8.0以上版本浏览器进行浏览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