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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 015425116/2019-00020  发布机构 市发展改革委  公开日期 2019-03-15
 体裁分类 报告  基础分类 公示公告
 服务对象 其他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程序 经本单位审核后公开
眉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眉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8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18年,市发展改革委认真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四川省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关于做好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和公布工作的通知》(川府公开办〔20191号)要求,按照市政府《关于做好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和公布工作的通知》(眉府办函〔20196号)及市委、市政府有关要求,积极做好市发改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信息公开基本情况

我委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建立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职能科室抓落实的信息公开工作机制,落实专人负责信息收集、审核及发布工作。按照《关于进一步依法规范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要求,认真梳理我委需公开的信息内容,将任务分解至机关各科室及下属单位,及时通过有关渠道进行公开。

(一)主动公开信息情况。2018年我委依托政府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LED公开栏等多个平台,主动公开工作动态、公示公告、政策文件、财务信息、人事任免、行政权力运行、办事服务指南等各类政务信息198条,办理回复网友各类热点问题来信来电65件。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按照《条例》规定,建立健全依申请信息公开工作的接受、登记、办理、答复、归档等各个环节的工作制度,依法做好相关工作。2018年,我委依法申请公开政府信息6件。

(三)其他。2018年,我委无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在政府信息公开中无收费行为。

二、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情况

(一)制定行政权力流程图。委内每个职能科室都制作了行政权力运行全过程流程图,定期开展执法培训,采取以案说法法律讲堂等形式,让执法队员学习掌握涉及我委行政处罚权内容、依据、标准等,确保执法工作依法规范开展。

(二)扎实开展行政执法培训。开展了一系列法治学习和宣传活动,同步录入省法治宣传教育信息管理系统信息80多条。对内动员干部职工订阅普法微信公众号,开展法治专题培训学习,加强会前学法。尤其重视宪法学习,委领导带头,共60多人参加了宪法知识考试。组织我委行政执法人员参加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培训,考试合格者颁发四川省行政执法证。扎实开展国家工作人员宪法学习宣传教育。到锦江监狱参观接受廉政法治警示教育,党组会专题学习宪法和全面依法治国基本方略,主任办公会、全体职工大会集中学习宪法相关知识,并进行了一次宪法知识考试,80多人次参加考试,掀起了全委领导干部职工学习宪法的热潮。利用委内微信群、短信发送平台和LED显示屏等,发布法治信息。积极动员委内干部职工参加中国普法微信公众号法律法规知识竞赛。通过学习教育,提醒广大党员干部要以《宪法》为根本,牢固树立依法行政意识。

(三)实行行政权力网上公开运行。严格按照省、市两级政府关于稳步推进行政权力依法规范公开运行的要求,通过行政权力公开运行平台,将相关行政权力信息和流程图予以公开。2018年,公开运行行政处罚案件0件,除行政处罚相对人个人信息外,对办案流程、执法人员、证据材料、违法事实、处罚依据、处罚决定等均在行权公开运行平台上进行了公开,同时在市政府门户网站上依法公开案件信息。到目前为止,无一件超时办理,无一件问责案件。

(四)认真办理党代会、人大会和政协会提案。我委把办理党代会建议、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作为建设一流发改的重要抓手,对党代会、人代会和政协会所提建议和意见,将办理程序细化为受理、登记、确定承办科室、制定办理措施、开展调查研究、征求意见、回访等10个步骤,每个环节都做到认真细致,确保代表建议件件有答复、事事有交代。2018年,共办理市党代会提案2件,主办2件;办理市人大代表建议20件,主办9件,会办11件;办理市政协委员提案 15件,主办4件、会办11件。以上建议或提案全部在规定时限内办理完结,按时办结率和代表满意率均为100%

三、下一步工作举措

目前,我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要存在信息公开覆盖不全面、新媒体平台信息更新、发布频率偏低、内容不够丰富等问题。针对以上不足,我委将认真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要求,加大工作力度,扎实有效开展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学习,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拓展公开内容,尤其加大重点领域公开内容,做到应公开尽公开,使政务公开信息内容全面、及时、准确。

(二)进一步创新公开形式,拓宽公开渠道,优化公开平台,保障信息公开渠道畅通,提高公开效率。

(三)进一步健全制度机制,规范工作流程,细化信息公开各个环节,做到责任明确,流程规范,并将信息公开工作常态化、制度化,做到每月通报一次,对信息工作发布不及时的科室实行问责。

 


                                                                                     
眉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9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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