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四川省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关于做好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和公布工作的通知》(川府公开办函〔2019〕1号)文件要求,特发布眉山市经济和信息化局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信息公开基本情况
(一)信息公开载体。我局信息公开载体主要是中共眉山市委眉山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2018年,我局累计发布政策性文件、工作动态、公告公示等信息75条,发布民意征集类信息12条,淘汰落后产能信息4条,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指导目录1条。
(二)组织机构情况。我局成立了由党组书记、局长彭盆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局机关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下设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三)制度建设情况。制定《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和《信息公开目标任务》,从严规范了信息发布内容审核程序,对拟发布内容的涉密性、准确性、时效性等严格报批审核。确定了信息公开责任人,实行对每条信息公开内容负责到底,在确保信息公开全面性的同时保障信息公开的质量。
(四)信息公开培训培育情况
2018年,我局按要求组织了全局干部职工认真学习《眉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眉山市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眉府办发〔2018〕23号)文件精神,大力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和结果“五公开”,做好淘汰落后产能公开公示制度,发布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指导目录。
二、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2018年,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75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2018年,我局未收到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举报投诉情况。2018年,我局未收到有关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行政复议,没有发生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行政诉讼、举报投诉情况。
(四)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对于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企业特殊情况的不予公开。
(五)信息公开收费、减免情况。2018年,我局未向申请人收取任何费用。
三、存在的问题
2018年,我局在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作了一些工作,但政府信息公开的体制机制仍需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的时效性有待进一步提高等问题。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2019年,我局将严格贯彻落实《眉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眉山市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眉府办发〔2018〕23号)文件要求,强化主体责任,进一步提升信息公开实效。
一是坚持把公开透明作为局机关工作的基本要求,对日常形成的正式文件及相关政策文件,做好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等工作,除依法需要保密的及时公开,充分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提升人民群众参与度。
二是加强内容建设力度。对标《政府网站发展指引》(国办发〔2017〕47号),加强政府网站内容建设,加大政策解读、办事服务、互动交流类信息公开力度,建设优质服务型机关形象。
三是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为实现信息公开的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形成信息公开的长效机制,编制信息公开日常操作流程,严格信息公开制度覆盖全局干部职工,提高书记信箱、市长信箱、部门信箱、12345政府服务热线等平台限时回应能力,提高服务意识。
眉山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19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