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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 782280392/2019-00046  发布机构 市国资委  公开日期 2019-03-07
 体裁分类 其他  基础分类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服务对象 其他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程序 经本单位审核后公开
眉山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市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

根据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和公布工作的通知》(眉府办函〔20196号)要求,现将我委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有关工作报告如下: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概述

2018年度我委在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基础性工作等方面取得了新的进展。一是健全组织机构。市国资委网站整合到了市政府网站平台,我委进一步调整和明确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的职能,确保重要信息不漏报、不迟报、不误报。要求办公室同时负责政务舆情监测、研判和回应。二是完善工作制度。建立国资系统信息报送制度,向市属国企下达信息目标任务和要求,对信息公开遵循的原则、内容形式等作了具体规定,完善了组织领导和责任追究制度。三是多渠道公开信息。我委通过政府门户网站、政务服务12345平台、市国资委公示栏等渠道公开信息,为公众就近获取我委信息提供便利。四是加强信息监督管理。坚持“严格依法、全面真实、注重实效、及时便民”的政府信息公开原则,坚持考核评估,强化监督,促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逐步走向规范化和科学化。

二、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市政府信息中心的要求,结合我委实际情况,积极做好信息梳理和主动公开工作。我委及时在市政府网站平台的国有企业、部门动态等栏目向社会公开眉山市国资委系统相关信息。

2018年,我委主动公开信息共504条。其中,包括眉山市国资系统及市属国有企业工作动态、重大项目建设、“三公”经费等相关信息。在12345政府服务热线平台办结公众困难咨询等100件。

2018年,我委收到依申请公开信息信函1条,已按时办结。我委没有收取过任何信息公开费用,也没有人申请减免相关费用;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引发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

三、下一步改进措施

在今后工作中,我们将认真分析工作中存在问题,创新举措,分类施策,全面提升我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职责和任务。完善国资系统各单位信息报送任务和要求,形成职责分明、分工合理、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二是加强队伍建设,提高业务水平。持续抓好国资系统信息工作人员业务培训工作,指导区县国资局、市属国有企业做好信息公开工作,着力提升业务水平,使信息公开工作顺利推进。三是加大宣传力度,开展系列宣传活动。倡导积极、全面、合法、透明的政府信息,为公众提供及时、准确、实用的信息。四是围绕中心工作,公开热点难点问题。以政府中心工作为主轴,以公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为导向,全面、及时、准确地公开政府信息。五是强化督促检查,推进工作落实。通过督查、考核等方式,调动全市国资系统工作人员积极性,创新公开手段,强化公开落实,促进国资系统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再上新台阶。

 

 

                           眉山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019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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