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眉山市粮食局负责编制了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政府信息公开收费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的复议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共六部份组成。本年度报告统计数据的期限为2017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
2017年,我局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按照市信息办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结合我局工作实际,深入有序地推进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我局进一步加强了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根据工作需要和人员变动情况,及时调整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成员。建立了《眉山市粮食局门户网站维护管理制度》及《眉山市粮食局网站栏目责任分工表》。局机关各科室明确了业务骨干负责政府信息日常采集工作,进一步落实责任、细化分工,有力保障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同时将信息工作纳入对区县粮食部门目标考核内容,畅通信息渠道,加强人员培训,提高信息工作水平。
(二)合理规划部门网站
一是按照《眉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政府网站发展指引的通知》(眉府办发〔2017〕54号)文件要求,多次对我局门户网站进行了局部改版,在网站首页显著位置添加了专栏转载上级部门重要政策信息和重要文件;二是对网站名称、域名、首页图标、宣传语、备案资料等进行了规范性设置和调整;三是规范了办事指南、部门信箱、公众留言、在线征集等栏目,进一步提高了群众对政府信息公开的知晓率和参与度。四是对照文件要求,经认真自查后,对网站进行了关停并转,相关内容迁移至市委市政府门户网站和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有力推进了政府网站集约化建设,加强资源整合。
(三)加强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1.梳理权力清单,明晰责任界限。坚持“行政权力进清单,清单之外无权力”原则,按照省、市有关部门的要求梳理明确了粮食部门33项行政权力(行政许可1项、行政处罚29项、行政检查3项),连同相关法律依据、实施主体、管理流程、监管方式等事项以权力清单形式向社会公开,并按规定实行动态调整;2017年,全市共办理《粮食收购许可证》197个,严格落实粮食收购资格证办理情况季报制度,定期开展粮食收购资格核查。进一步规范了行政权力运行,提高了行政效能,推动依法行政,确保部门工作依法规范高效运行,切实为群众办事提供了便捷服务。
2.推进财政资金信息公开。2017年我局通过网站公开了《关于眉山市粮食局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2017年编制情况的说明》、《眉山市粮食局2017年部门综合预算编制说明》、《关于眉山市粮食局2017年部门决算编制的说明》,切实推进财政资金信息公开,让财政资金公开透明,在阳光下运行。
(四)主动作为,提高眉山知名度
2017年7月,争取到国家粮食局“两个安全”暨粮食仓储工作会议在眉山召开,全国粮食系统齐聚眉山,眉山工作受到国家粮食局肯定。眉山的储粮科技应用、“一对一接待”、优美环境给参会嘉宾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国家粮食局对眉山的粮食工作给予了高度评价,《粮食工作简报》(第37期)以《加强管理改革创新眉山市全市落实“两个安全”工作》为标题,向全国粮食系统介绍眉山的做法。人民网、中国网、四川日报、四川经济日报等20多家主流媒体聚焦眉山进行报道,扩大了眉山的知名度。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全年我局主动公开信息183条。其中,通过市委市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平台发布信息45条;通过眉山市粮食局门户网站发布信息183条;通过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公开粮食部门行政权力33项;通过四川省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管理系统平台公开信息70条;通过报刊、电视、政务公开栏等方式公开信息10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
本年度无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收费情况
本年度无政府信息公开收费情况。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的复议、诉讼情况
本年度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7年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得了明显成效。但信息公开的时效性仍有待提高,主动公开信息内容还有待进一步丰富,信息公开方式还有望进一步拓宽。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局将严格按照市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要求,进一步加强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狠抓信息公开培训,提升对信息公开的认识,深化信息公开内容,继续重点推进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政府信息公开,不断建立和完善各项工作机制,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建设不断深入。